集體合同
更新于:2022-10-25 10:02:45
集體合同范本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地址:
性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年齡: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xx起至xx止,期限為xx。其中試用期從xx起至xx止,共xx。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產(工作)任務:在xx崗位,為x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xxx 。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GJ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并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 ,保健食品費x元。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GJ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在合同期內須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乙方每月工作x天,每天實行x小時工作制。如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按加點給予報酬,加點費為每小時x元。
2、合同期內,職工工資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獎金的數量、支付時間和方式等)按下列約定辦理: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住院治療,以及死亡的待遇參照GJ和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的,甲方應給予x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尚未治愈的再延長x月。
(2)醫療期內的醫療費由甲方負責x%,病假工資為x元。
(3)醫療期滿后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4)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負擔喪葬費x元,撫恤費x元。
2、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參照GJ和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1)醫療期為x月(年),期滿未治愈的延長x月。
(2)乙方的醫療費x 。
(3)因工負傷致殘的,其待遇:x。
(4)因工死亡的,喪葬費x元,直系親屬撫恤費x元,其他費用x元。
3、在合同期內,乙方符合條件的,享受探親假x天,婚假x天,喪假x天,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文件執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第(2)項規定和第4款規定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按1年算)發給乙方解除合同前12個月本人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情況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事項,且不損害GJ、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于辭退的;
(4)甲方破產或歇業的。
3、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4、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違反GJ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GJ法規、政策,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5、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通知對方。本條第2款第(1)、(3)項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合同期滿后應即終止執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雙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合同手續,則本合同視為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條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在不變更合同的條件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內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搶修或救災;
(2)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期限為x月;
(3)合同期內發生不超過x個月的短期停工;
第九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支付對方違約金x元,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抵觸的,按GJ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鑒章)
合同鑒證日期:20xxx年x月x日
集體合同范本2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職工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集體合同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勞動用工管理
第一條甲方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職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保障職工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工會應當幫助、指導職工與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
第二條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乙方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乙方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甲方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甲方采取形式將上述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告知全體職工。http://www.m.osxg.com.cn/jiandan/
第三條甲方與職工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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