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三的風俗和禁忌

更新于:2022-01-11 16:00:21

1、點灶燈

民間在這一天要在廚灶下點燈,稱為“點灶燈”,其實是因為正月十五鬧花燈的日子臨近了,各家都試點制好的燈,才被說為“燈頭”之日。這種風俗始于南宋,文獻記載南宋理宗淳佑三年(公元1243年)就有“請預放元宵,自十三日起,巷陌橋道,皆編竹張燈”的民俗。南通舊時從正月十三開始上燈,正月十八落燈,有“十三、十四神看燈,十五、十六人看燈,十七、十八鬼看燈”之說,并有“上燈圓子落燈面”之舉。城隍廟中看燈的人絡繹不絕。明末清初,城中包壯行家做出的彩燈聞名遠近,稱為“包燈”。這天,鄉下尚有出嫁女請娘之俗。傍晚,農家有煨百蟲、放燒火、爆白花之舉。人們還要請坑三姑和灰堆婆婆解答疑難問題。解放后,城市元宵活動以燈會為主,在文化宮、文化館、公園等地設燈景,供群眾觀賞娛樂。 

2、楊公十三忌

大多數人們都知道農歷的正月十三,忌做活,忌出行,這是為什么呢?舊俗迷信以農歷正月十三日始,以后每月提前兩天為百事禁忌日,此稱為“楊公忌日”,又稱“楊公十三忌”。世傳為唐代風水宗師楊筠松所訂定。這十三個“忌日”分別是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初三、七月初一、七月廿九、八月廿七、九月廿五、十月廿三、十一月廿一、十二月十九。

楊筠松(834-906年),名益,字筠松,號救貧,贛州人。中國四大堪輿明師之一。因楊筠松一生用堪輿之術為無數貧人造葬作福,深得民心,人們尊稱他為楊救貧。楊公一生傳奇頗多,一生用所學堪輿之術以救善良、善德之人之貧苦,期間有歹人、惡人要挾楊公點地,楊公不從;期間有政客、歹惡之人得不到他點的吉地,期間加害楊公,楊公一生有十三次被害,因楊公救人無數,福德深厚,每次有驚無險,所以楊公有十三忌。楊公一生有十三忌就是惡人求不到吉地,變設法害死他,但吉人天相,善德必昌,每次都只有驚險,卻沒有給人害死,楊公的三千弟子變把那十三次受害的日子定為楊公忌日。他的弟子在這十三天內便不為人造葬作福,在家為師做忌。 

正月十三是什么日子

正月十三散花燈又稱散燈花、散燈,是古代人們于農歷正月十三日至十六日晩上,在家中燃燈遍散各處以辟除不祥的民間風俗。散燈還被叫做“散小人”,晚清文人富察敦崇在《燕京歲時記·順星》中記載:“十三日至十六日,由堂奧以至大門,燃燈而照之,謂之散燈花,又謂之散小人。亦辟除不祥意也。”

作為一種古老的漢族民俗文化,“燈花”就是用普通的皺紋紙做成,一般要選五種顏色,雙數是絕對不可以的。燈花的制作過程也很講究,做之前必須要把手洗干凈,還要預備一塊潮濕的干凈毛巾,因為在“捻”燈花的時候手很容易變得光滑而沒辦法“捻”動燈花。

燈花一定要“捻”,“擰”和“捏”都不可以,這其中的學問可就大了,“捻”夠一定數量的燈花后就要放在一個干凈的容器里,在“散燈花”之前的一天要把燈花點上少許香油,讓燈花全部浸上香油,香油不宜過多,否則就把燈花“拿死”了,再散燈花的時候不輕易點燃。

到了散燈花的時候,家家戶戶就把預備好的“燈花”拿出來,一家老小開始“散燈花”,屋里院里的各個角落都要散到,一直散出家門也就把一年的壞運氣帶走,同時好運氣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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