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只公募理財產品銷售起點擬降至1萬元

更新于:2018-07-22 10:22:51

  根據《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下稱“資管新規”)相關要求,銀保監會今日發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辦法》)。《辦法》與資管新規共同構成銀行開展理財業務需要遵循的監管要求,主要對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提出了實行分類管理、規范資金池運作、加強流動性風險管控等多項具體要求。

  在分類管理上,《辦法》明確要求區分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公募理財產品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私募理財產品面向不超過200名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同時,將單只公募理財產品的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降至1萬元。《辦法》要求實行產品集中登記,加強理財產品合規性管理。理財產品銷售前在“全國銀行業理財信息登記系統”進行登記,銀行只能發行已在理財系統登記并獲得登記編碼的理財產品,切實防范“虛假理財”和“飛單”。

  按照相關要求,《辦法》規定商業銀行應當通過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開展理財業務;暫不具備條件的,商業銀行總行應當設立理財業務專營部門,對理財業務實行集中統一經營管理。據了解,銀保監會已經起草《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待《辦法》正式發布后,將作為配套制度適時發布實施。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發布實施《辦法》,既是落實資管新規的重要舉措,也有利于細化銀行理財監管要求,消除市場不確定性,穩定市場預期。推動銀行理財回歸資管業務本源,引導理財資金以合法、規范形式投入多層次資本市場,優化金融體系結構;促進統一同類資管產品監管標準,更好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逐步有序打破剛性兌付,有效防控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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