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情況的調研報告
更新于:2023-06-20 11:29:39
四、有關建議
(一)創新編制管理
建議將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管理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在核定編制總量內,根據學校規模、教育均衡發展等實際需要,統籌分配和動態調整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并報同級編辦備案后實施。打破校際壁壘,盤活編制存量。
(二)改革職稱評聘管理方式
現行職稱評聘分開的管理制度下,教師晉升職稱和享受相應的職稱待遇都受到了崗位職數限制。在雙重限制下,中小學教師不僅評職稱難,兌現職稱工資更難。建議一是在職稱晉升方面,提高崗位職數比例(類似公務員職務職級并行制度),只要滿足晉升條件的都應當自然晉升職稱。二是嚴格職稱聘任,在規定的限額內,嚴把職稱聘任關口,做到按崗聘人,可以高職低聘,做到在什么崗位掙什么錢,打破職稱工資終身制,真正做到績效考核、按勞取酬。如此一來,可能會讓年老病弱教師處于劣勢,但可以通過適當提高工齡工資加以彌補,既肯定老教師的貢獻,也可以通過真正的績效激發年輕教師的積極性。
(三)賦予基層小學開展學前教育職能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基層生源不斷流向旗直和市區,生源減少是學校師多生少現象的主要原因。一面是個別基層學校師資富余、校舍閑置,形成資源浪費;另一面是蘇木鎮當地沒有幼兒園,學齡前兒童無園可入的民生困難。為滿足群眾需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允許個別基層小學開設幼兒班,開展學前教育,雖在職責范圍之外卻也在情理之中。結合上述實際,我們一是不能搞一刀切,盲目走集中辦學的路子將小學撤并,要以保證當地兒童都能受到義務教育為前提;二是受機構限額和編制所限,不能在每個蘇木鎮設立幼兒園,并將富余教師分流到幼兒園。此情下,建議為基層小學增加學前教育職能,理順基層學前教育體制機制,切實保障基層兒童都能夠有學上,上好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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