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合同
更新于:2023-05-04 11:58:07
②對業主房屋進行裝修管理,對裝修中的違約行為及時勸阻,已造成后果或拒不改正的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③水箱每年消毒1次,保持泵房清潔衛生、地面排水暢通;每年一次對共用明裝給水管道進行1次全面檢查維修。
④化糞池每一年半清理1次,日常保持出入口暢通;每月清掃1次排水明溝內的泥沙、紙屑等垃圾,排水通暢,無積水;地下管井堵塞及時疏通。
⑤供配電系統、弱電系統建立相關規章制度,操作人員受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每日填寫運行記錄,建檔備查。
⑥避雷接地系統進行維護,在大雷雨過后及時對系統檢查,發現嚴重腐蝕、松脫等立即更換或緊固。
⑦加強道路維修與養護:保持道路暢通,路面平坦整齊,排水暢通。
3、清潔管理。
①共用樓道:各樓層通道和樓梯臺階每周打掃1次。
②道路保潔:每日清掃1次,無灰塵,無垃圾紙屑。
③門崗、標識、宣傳牌、變壓器箱、電表箱、信報箱保潔;門崗、變壓器箱、標識、宣傳牌每月擦拭2次,信報箱由業主自行清潔。
④綠化帶保潔:每日清掃1次綠化帶,草地上的果皮、紙屑等垃圾,目視基本無雜物、無污漬、無垃圾。
⑤休閑、娛樂、健身設施保潔;每周清潔1次。
⑥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運1次;周圍地面散裝垃圾不明顯、無明顯污跡。生活垃圾由業主自己送至指定的垃圾箱。
4、園林綠化養護與管理。
①草坪:成活率在75%以上,無明顯的雜草無大面積蟲害,無明顯的堆物堆料、踐踏、侵占現象;每年至少進行1次施肥、補苗;至少進行1次修剪。
②園林樹木:生長長勢一般,無明顯死樹和明顯枯枝死權,缺株在7%以下。
③花壇:花卉長勢一般,有黃葉、落葉的株數在20%以下。
5、安全防范:
①有專職安全護衛人員,當班時佩戴標志,有工作及交接班記錄。②門衛:主出入口24小時有人值班看守,按合同約定進行進出車輛管理、交通指揮與疏導等工作;
③巡邏:每曰巡邏不少于4次,安全巡邏有記錄。
④設有業主求助與報警電話,24小時有人值守,有緊急事故處理預案。
⑤交通、車輛管理:有較完善的車輛管理制度小區設置明顯的交通標志。維持交通秩序。業主車輛張貼標志,外來車輛進行登記管理。
⑥健全消防組織,建立消防責任制。
6、檔案管理
①檔案資料齊全完整,分類成冊,查閱方便。
②及時變更登記,帳物相符。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項目和服務質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監督、考核和評價,發現服務內容和質量不到位的情況,有權予以批評并責令整改。
(2)對乙方的考核辦法:乙方每月須將對照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條款的執行情況向業主委員會進行書面報告一次;甲方每季度對照合同條款對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整改和提高;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全體業主代表大會,對乙方服務質量進行一次全面評價。
(3)甲方對房屋維修基金享有管理權和使用權,乙方在沒有取得甲方授權的情況下不得向房管部門申請使用房屋維修基金。
(4)甲方向乙方免費提供相應的物業管理用房。
(5)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處理好乙方與業主的糾紛,通過多種方式廣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精神,努力做好廣大業主的思想教育工作,積極配合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6)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業務工作和內容管理。
(7)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合同約定之外的其他費用,更不得索取乙方的任何好處。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獨立的內部自主管理權、民事權及相應的服務收費權(包括外來小區內經營銷售、宣傳等租用場地費歸乙方收取)。
(2)經業主委員會授權,乙方可以對違反《業主管理公約》的行為給予處罰,處罰所得歸乙方所有。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認真履行職責。
(4)乙方有義務以多種方式向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匯報物業服務情況,以便于業主委員會全面了解乙方的工作狀態。
(5)乙方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規范自身的服務行為,所做所為不得違反政策法規,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更不得以任何理由變項收取其他費用而增加業主的經濟負擔。
(7)水費、電費、電視收視費原則上由服務單位直接向最終用戶收取,如果乙方為相關部門代收,但不得收取手續費等其他額外費用。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如存在服務不到位,被業主委員會提出應當整改提高而拒不執行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以業主委員會名義向縣房地產管理部門通報情況,作為不良記錄在案;第三次仍拒不整改或改不到位的,經業主代表大會表決,甲方將中止《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2、如甲方違約干涉乙方正常的內部管理和業務活動,給乙方經濟利益造成損害的,由乙方向縣房產處和縣住宅小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訴,由縣主管部門糾正其不法行為,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如果是集體作出的決定,由集體賠償損失,因個人行為造成后果的,由個人作出賠償。
四、未盡事宜,雙方可再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所約定的條款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甲、乙雙方有不同意見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縣房產處和縣小區住宅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進行處理。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城管局一份,縣住宅小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一份。
六、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15
甲方:(物業服務企業)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房戶/業主)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
坐落位臵:
遵義市匯川區高橋鎮____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棟_______單元_______層_______號房,建筑面積: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房屋的共同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環境衛生、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小區的《業主手冊》和《臨時業主管理規約》等有關服務及管理規定并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小區的管理服務資料及設施設備檔案資料。
4、有權制止違反本物業服務管理制度和《業主手冊》、《臨時業主管理規約》的行為。
5、物業服務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小區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根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7、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等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8、向乙方提供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的維護、養護等有償服務。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服務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或建議。
3、遵守本物業小區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業主管理規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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