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校外住宿安全責任書
更新于:2022-12-07 11:22:33
一、借宿生及家長責任
1、借宿生要養成自立的習慣,能自我約束、自我管理,明辨是非,克已做人。
2、按時回宿舍休息,不串宿,不把非本宿舍人帶進宿舍,不群聚過生日,玩牌,不參與賭博活動,不與陌生人或社會閑雜人員來往,保障自身安全。
3、切實做好三防(防火、防毒、防盜)。人在房間,一定要把蜂窩煤爐放在室外,正確使用煤氣灶;不下池、塘、河、庫洗澡游泳;出門上鎖。
4、安全用電,不亂接電線,正確使用電熱毯;
5、尊重房主,與人和睦相處。及時交納房租,愛護房主的一切設施。自覺服從房主的監督、看管。
6、家長應勤去孩子住處,與房主交流。檢查孩子的衣、食、住、行安全。了解孩子在住地的表現,及時糾正、解決孩子的不良行為和問題,及時排除一切安全隱患,共同教育好孩子,保障孩子的安全。若遇假期,及時與房主聯系,督促孩子及時回家,以防意外事件發生。
7、以上各條,學生及家長若未做到,由此引發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二、房主責任
1、完善住房條件,保證租賃的房屋安全。
2、詳細登記并熟悉租住學生基本情況,制訂學生住房安全公約,嚴格要求,及時通報相關情況,協調解決相關問題,凈化租住環境,確保學生租住安全。
3、督促學生按時作息,每日重點時間段檢查學生房間、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4、對在住處玩耍、聚會、過生日、釀酒、夜不歸宿、無故不上課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及時通報學校和家長。若遇學校放假,及時告知家長放假時間,并督促孩子按時回家。
5、嚴格門衛,不允許串宿,不允許社會閑雜人員到學生住地,防止學生財物丟失。若遇特殊情況,及時報告學校及公安等職能部門。
6、教育監督學生和睦相處,預防打架、斗毆等各類不安全事故發生。
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房主務必切實履行各項安全職責,要代表家長肩負學生的.臨時監護義務。若學生在住處出現不安全事故,將憑本責任書,根據GJ相關法律規定,追究房主的安全責任。學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責任按法律相關規定由家長、房主負責,學校不承擔責任。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責任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校外住宿安全責任書7
貴家長:
為保證你的孩子校外租房住宿時的人身安全,學校特制定本責任書,請你及你的孩子認真閱讀并按要求去做:
一、校外租房住宿學生需由家長(監護人)陪伴照顧,不能讓學生在校外單獨租房。
二、家長(監護人)要經常關心學生的食宿條件和安全管理設施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向房東提出,并督促改進,防止因管理不善引發安全事故。
三、家長(監護人)要經常和房東、班主任取得聯系,及時反映學生在校外住宿動態,以便共同教育。
四、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五、放學后按時回租住房,未經家長允許不到同學家串門,或在校外逗留。
六、學生校外租房屬個人自愿行為,在租住期間,若出現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
xx一中
20xx年x月26日
家長承諾
我接受學校的善意提示,保證做好租住期間孩子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在租住期間,孩子在校的一切責任由我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租房地點:xxx
學生本人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20xx年x月27日
學生校外住宿安全責任書8
為明確學生本人的責任,有利于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學生本人經家長同意,特申請在外住宿。在外食宿期間,本人特向學校保證做到如下各方面:
一、本人及家長堅持在校外住宿。
二、本人及家長保證居住環境內用電、用水、飲食、防火、防盜及人身等安全。在校外住宿期間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如發生一切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以及發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負,與學校無關。
三、在校外住宿時保證定期向所在學校匯報個人情況,保持通訊聯絡隨時暢通。如住所地址及聯系方式發生變化隨時告知學校及班主任老師。保證自覺遵守GJ法律和法規,不做有違社會公德和學校聲譽的事。保證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家長隨時了解在外住宿情況,切實履行教育與監督責任。并保證在外食宿期間發生的一切行為及其后果(包括因產生的糾紛、人身安全、財產損失等)均由本人及家長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本人保證不會因校外住宿耽誤正常的教學活動及學校各項活動安排。嚴格遵守學校的相關作息時間,按時上下課,做到不曠課,不遲到,不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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