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勞務合同
更新于:2022-09-08 09:21:58
28.3乙方服從甲方管理,執行甲方的管理辦法,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8.4乙方必須給其管理人員和工人在進場之日辦理出入證,并將每個人的身份證和職務、工種、年齡、性別、籍貫等造冊報甲方備案。無出入證或身份證和名冊不符的工人,乙方必須清退出場,乙方人員進退必須在當天辦理手續并報甲方備案。
第二十九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29.1合同生效日期: 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29.2合同終止日期: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業主,工程支付完畢,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
第三十條、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二份,甲方收執一份,乙方收執一份;
第三十一條、附加條款:
1、若因乙方的人員、機具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甲方將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采取罰款、另行組織人員等措施,直至更換勞務隊伍,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并無條件退場;現場文明施工必須確保達到山東省或濟南市安全文明工地標準。
2、在合同履行及施工管理過程中,對于分包人違反相關規范、規章、規定的行為,在承包人提出書面后限期整改通知后,仍未達到要求的,承包人有權對分包人實行經濟處罰,并減少支付相應工程價款。
3、乙方在本工程中必須配備完整的項目管理班了,所有項目管理人員及施工工人必須持證上崗;參加該工程施工的勞務人員確保為乙方合同制工人,并滿足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檢查站要求及工程要求,并承擔該項費用,施工期間向甲主提交現場施工工作的勞務用工及勞動用工保險,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并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轉包,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5、為了共同做好聯防治安工作,給現場創造一個良好安定的施工環境,乙方凡是參加該工程的施工人員必須登記花名冊一式二份報甲方審批,經甲方現場代表負責人批準確的人員方可參加施工。
6、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將本工程施工工人月工資表或季度工資表報甲方備案,乙方進場后半月內與項目管理中簽訂社會治安保證書,并自行負責辦理暫住證。乙方向甲方承諾,乙方工人的一切經濟(含工資)安全事故等跟乙方有直接關系與甲方毫無關系。
7、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生活區電費2500元,如超出電,乙方自行承擔。
以下無正文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電 話: 電 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建設工程勞務合同 13
訂立協議單位:
甲方單位名稱:
地址:
乙方單位名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項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充分協商,就本路面工程的砼面刻紋項目的勞務承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名稱及范圍
工程名稱:
工程范圍:
第二條:工程工期
第三條:工程勞務單價
工程量清單及單價表
合同段: 貨幣單位:人民幣
項目名稱
單位
數量
單價元/m2
金額合計元
第四條:工程質量
4.1 嚴格按GJ現行的公路施工規范和本工程的施工設計圖及補充技術規范組織施工。
4.2 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建設單位的有關規定,接受監理工程師的監督指導,確保工程質量達到設計要求。
第五條:工程驗收及計量
5.1 每月對工程量計量一次,在質量合格的前提下給予計量,工程數量以實地測量和駐地監理工程師簽字及各級指揮部簽字認可為準。
5.2 不合格工程不予驗收,亦不支付勞務費用。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進行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工程進度
6.1 乙方必須按建設單位及甲方要求的時間,完成相應的工程量。
6.2 因變更設計需延長工期或改變進度計劃時,必須與甲方代表商定核準。
6.3 因施工中其它原因無法按期完成工程量的,必須報請甲方代表批準延長工期。
第七條:工程材料
7.1 工程所有機具、材料由乙方提供,但需經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檢驗,符合項目所需的要求。
第八條:價款支付
8.1 乙方完成的工程量的工程款,由甲方按所做工程量的90%支付給乙方;其余的10%作為質量保證金,待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九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1 負責向建設單位、政府有關部門匯報有關工程建設事項,處理、協
調工程施工中的各項事物,密切關注各施工單位施工進度,以便及時通知乙方進常
1.2 負責整個工程的技術管理及技術指導,編制施工組織計劃,貫徹建設單位管理目標,上報乙方實際完成的工程數量和工程變更資料,保管工程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等。
1.3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圖紙資料及技術規范,并做好技術交底工作。
1.4 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施工中各工序的驗收。
1.5 負責按月進行中間計價,上報計價單,單項工程完工后進行一次性計價,按雙方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責任
2.1 負責組織適應于本工程施工的設備及人員進場,施工機械進嘗退嘗轉送費用自行負責。
2.2 及時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辦理各種手續,遵守勞動法及其它法律、法規,尊重民族風俗習慣,承擔其聘用人員因過錯給他人造成的民事責任。
2.3
嚴格按甲方要求,精心組織施工,接受駐地監理工程師和甲方技術人員,現場管理人員的監督、指導和檢查,負責自負的各種安全工作。
2.4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確保各道工序的質量和連續性,在規定容許時間內完成各道工序的施工,否則按實際損失賠償甲方。
2.5 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分包或轉讓給第三方,因轉包、分包或轉讓工程所產生的一切民事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6 乙方保證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具備相應的資格證或操作證。
第十條:約定事項
10.1 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單價承包制,單價內包含完成工程所需的一切工序及費用在內。
10.2 乙方工程進度滯后影響甲方總體工期時,甲方有權對工程進行分割甚至終止合同,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爭議、違約
11.1 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法達成協議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1.2 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工程款
1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其它
12.1 乙方應嚴格按GJ規定的安全規范文明施工,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12.2 因不可抗力所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
12.3 乙方必須辦理自已在施工現場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如不按時辦理,出現意外,責任事故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2.4 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工程勞務價款。因泄露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損失。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勞務合同 14
工程名稱: 祥隆萬象城六區地下室、住宅工程
甲 方: 煙建集團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安裝分公司
乙
甲方(總承包人):煙建集團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安裝分公司 乙方 (勞務分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施工勞務作業分包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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