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勞務合同

更新于:2022-09-08 09:21:58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GJ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并根據省、市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本合同具體情況,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新鄭市軒轅路芙蓉小區5號樓

  ⑴、承包范圍:乙方包工、甲方負責乙方所需的工具及原材料。

  ⑵、外墻粉刷及貼磚(瓷磚規格為6*20),所有側面全算,所有內口不粉。

  二、 承包價格

  空口實算36元/m2.

  三、 乙方承包此工程按甲方要求達到合格工程。

  四、 付款方式

  乙方工人進入工地,由甲方支付乙方前期生活費。一部分完工付工程款的80%,下一部分完工后應把上一部分的20%付清,并付本部分的80%, 整體完工后付清。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勞務合同 12

  工程名稱:濟南市天橋區洛口李莊1#高層住宅樓

  工程總承包單位(甲方):濟南市天橋區建筑安裝工程公司

  勞務分包單位(乙方):四川省星旺建筑勞務有限責任公司

  日期:20xx年6月10日

  工程總承包單位(甲方):濟南市天橋區建筑安裝工程公司

  勞務分包單位(乙方):四川星旺建筑勞務有限責任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定施工總承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濟南市天橋區洛口李莊1#高層住宅樓

  1.2工程地點: 濟南市天橋區洛口李莊__________

  1.3工程內容:基礎、主體清工大包,(塔吊、配電總箱除外

  其于部分附材及工具。

  1.4勞務作業范圍:該工程基礎、主體框架,既鋼筋、模板、砼、二次砌體、后澆帶、外腳手架搭設、安全防護含(拆除)等。直至質檢站驗收優良。

  第二條、實行勞務承包。乙方按完成勞務作業的需要和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提供勞務,負責相應的勞務管理。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組成與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由下列各項組成,并依序解釋

  1、補充協議;

  2、本合同;

  3、協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工程勞務量清單或確定勞務報酬的工程預算書、圖紙;

  5、標準、規范和其他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第四條、合同文件適用標準和法律

  4.1適用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

  4.2適用標準及規范:

  4.2.1現行的GJ及工程當地有關標準、規范;

  4.2.2其他標準及規范:無

  第五條、施工圖紙

  甲方正式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項目的施工藍圖2套。乙方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甲方代為復制,復制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

  第六條、施工前期工作

  6.1辦理施工手續的責任及費用、證件、批件的名稱及完成時間:施工許可證、開工報告、占道、排污、臨建規劃手續均執行大合同。

  6.2提供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及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提供位置及交驗要求執行大合同;在乙方施工區域內的由乙方在施工期間負責保護。

  第七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7.1 甲方駐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的部分權利和責任,但涉及經濟責任和工期的事務須經現場代表確認方為有效。委派人員調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7.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本人簽字后交給乙方并辦理簽收。必要時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

  7.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和施工需要及時向乙方擔供指令,批準施工措施并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

  7.4甲方代表發現乙方有轉包、再分包行為或無履約能力,有權終止或中止合同。乙方人員有違法、違紀或不服從管理的行為時,甲方代表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清退。

  7.5甲方駐工地代表無訂約權。沒有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協議等變更、增減合同內容性質文件的權利。

  甲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第八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8.1乙方駐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職責。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本人簽字后送交甲方,辦理簽收。

  8.2乙方代表按批準的施工方案和甲方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勞務作業。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且采取緊急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報告。由責任方承擔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或費用以及工期延誤責任。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第九條、甲方責任

  9.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班子,設立項目經理、項目總工程師及工程技術、質量安全、財務、材料、經管、動力、行政等職能部門,實施工程項目的全面組織與管理;

  9.2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項目管理目標、實施對工程質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9.3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參加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辦理交工驗收;

  9.4隨時檢查乙方施工設備運行、材料保管使用情況,檢查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及持證上崗情況。乙方違犯規定或工作達不到要求的標準時,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返修,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費用,并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9.5負責審核乙方編制的施工勞務預算、用料計劃及各種報表;

  9.6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等單位和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系,協調現場有關單位的關系。

  第十條、乙方責任

  10.1對本合同承包范圍內的施工勞務向甲方負責,未經甲方授權不得擅自與業主及有關部門發生工作上的聯系。全部施工任務必須組織自有力量完成,嚴禁轉包或再分包本合同約定的施工勞務;

  10.2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與業主的有關規章制度,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檢查與監督。與現場其他單位搞好協調配合;

  10.3負責完成施工勞務的有關技術措施的編制,報甲方批準后嚴格實施;

  10.4接到圖紙 7 天內編制出施工勞務預算(附件設備總用量計劃),提交甲方審核,審定后的預算價一律不再調整。根據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一個月的10日前提交下季度的勞務作業進度計劃,每月20日前提交下一月的勞務作業進度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供階段計劃,必要時按項目部的要求提交旬、周、日計劃(所有計劃均應附材料、設備用量計劃),報甲方批準后實施。若乙方不按時或不按要求提交勞務預算書或材料計劃或作業計劃,甲方可以不供材料,不付款,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并按違約處理。每月20日提交完成勞務所反映的工程形象進度統計報表。

  10.5認真做好承擔的勞務涉及的施工日志和隱蔽工程的原始記錄,完整、清楚、詳細、準確地積累施工資料,及時將有關技術經濟資料完整地提供給甲方,并配合整理歸檔;

  10.6做好放陳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的保護工作,如有損壞,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各種罰款)。暫停施工期間對所涉施工部位 進行妥善保護;

建設工程勞務合同》閱讀地址:http://m.osxg.com.cn/2022/0908/9686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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