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
更新于:2022-07-27 10:24:44
1.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范本
甲方:xx公路局
乙方:xx公路局機修廠
為確保工程項目順利完工,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并在此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內容:
1、工程項目:s207線吉河橋便道搶修工程。工程內容包括:環境協調、路基土石方、簡易路面、鋼便橋、道路安全標志、后期養護及舊橋的交通管制等一切工作。
2、工程總價:元(大寫元)。
3、工程工期:自XX年1月13日至XX年1月29日,工期17天。
4、工程質量:乙方必須按照公路工程相關項目的技術規范、規程要求施工,認真選擇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藝,對關鍵工序的施工方法和工藝,必須報經甲方或甲方代表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工程質量乙方負全部責任。
5、工程安全及法規制度
①、合同簽訂后由甲方安全、生產負責人對施工現場進行移交,乙方應對全部施工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適應性、穩定性和安全性負責,甲方不承擔責任。
②、乙方在合同執行期間,應對工程中的所有結構、材料、設備、臨時工程等進行積極保護,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自理和承擔相關責任。
③、乙方應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并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由于管理不善或民工的過失,或第三者原因造成自身或第三方的人身傷亡,機械設備及其它財產損失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并將事故處理結果向建設單位書面匯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也不支付任何費用。
④、爆破人員必須持有機關核發的爆破證,采購的火工器材要有運輸證、存放證,存放要分類,建帳,嚴格實行領發制度,絕對不能流向其它工地或他人。
⑤、合同執行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GJ、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否則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GJ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及時上繳應承擔的各種稅費。
⑥、乙方在施工期間所發生的外部環境由乙方自行處理,必要時甲方予以協助,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6、工程結算及支付
①、工程中期借款額度以上月實際進度并檢驗合格工程價款的60%。
②、工程完工后一個月內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手續。
7、其它:
①、本協議為總價合同,合同執行期間單價不予變更。
②、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
③、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止于新建橋梁施工單位進場交付后完畢。
④、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訂立補充條款為準。
8、附件:施工圖紙及及材料供應。
8.1、合同簽字后,由建設單位提供圖紙壹份,未經同意不得將圖紙交第三方。
8.2、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采購、驗收,所有材料運輸和保管,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對進場的材料應按照規范要求分批抽檢,合格后方可使用。對于不合格材料乙方應及時清除施工現場。材料試驗由施工員現場取樣,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
甲方:xx公路管理局
法定代表:
乙方:xx公路局機修廠
法定代表:
2.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范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及承包工作內容
第二條作業人員
第三條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為______天。
第四條合同價款
4·1合同價款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4·2合同價款的確定原則(在確認的方式前劃"√"):
經過招投標確定或雖未經招投標程序,由承、發包雙方協商一致,確認:
4·2·1本合同價款為固定價格,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
4·2·2以()年施工預算或()年施工概算定額為依據:?
4·2·3定額工以外發生的零星用工單價_______元/工日;(以實際發生,書面簽證資料為準)??
第五條合同價款的結算和支付
5·1結算、決算資料:
5·1·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圖或工程量清單,承包人依據上述書面資料按本合同條款編制的施工預算書。
5·1·2承包人根據發包人下達的施工任務書或現場負責人的指令,安排作業人員完成作業內容,并取得有效的書面簽證單據編制人工結算書。
5·1·3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結算資料及書面洽商變更、現場簽認資料等。
5·2合同價款的結算和決算:
5·2·1發包人應于每月____日對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給予核實、確認并共同履行書面結算手續。
5·2·2工程交工后28日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完整的決算資料,發包人在收到決算資料后28日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并辦理分包工程決算手續。
5·3合同價款的支付:
5·3·1合同價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第六條安全施工、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6·1安全施工:發包人、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GJ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6·2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6·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發包雙方應采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全力組織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設備,須作出書面記錄或拍照。
6·2·2按照有關規定,發包人承包人應分清責任,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七條工程質量、驗收與保修
7·1工程質量應達到設計圖紙要求及約定標準和質量目標。如圖紙、發包人指令和GJ及當地政府施工驗收規范、標準之間有差異或不一致,承包人應在取得發包人書面認可后,以質量要求較高者為施工依據。
7·2承包人必須按照GJ規定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驗收規范和施工圖組織施工。在施工中發現設計有誤,須立即向發包人提出,取得文字變更洽商手續后方可繼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窩工的,由發包人予以經濟補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窩工的,工期不順延,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7·3分包工程驗收以GJ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自分包工程施工完畢后28日內由發包人、承包人共同辦理書面驗收手續,逾期未辦理驗收,發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視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第八條工期延誤
8·1對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遲的,經發包人施工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8·2承包人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產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施工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發包人應于7日內就延長完工日期和賠償經濟損失給予書面答復。承包人逾期未提出書面報告的,視為其放棄此項權利;發包人逾期未答復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其承認此事實。
8·3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約定可順延的工期)交工的,雙方約定:
第九條文明施工
9·1發包人、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頒發的“施工現場管理暫行規定”,加強科學管理,堅持文明施工。
9·2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施工條件,如發包人不能提供現場食宿條件或雙方約定由承包人自行解決食宿的,由發包人按照標準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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