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勞動合同
更新于:2022-06-18 09:52:01
乙方月工資高于甲方所在設區市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不超過12年。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甲方維持或提高勞動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十、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因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約定以下事宜: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和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果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與GJ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一致的.,按GJ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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