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奢者楚昭王相也翻譯

更新于:2023-09-24 11:47:15

  石奢是楚昭王的國相,他為人剛強正直廉潔公正,既不阿諛逢迎,也不膽小避事。一次出行屬縣的途中遇見有兇手殺人,他追捕兇犯,發現兇犯竟然是自己的父親。他放走父親,回來便把自己囚禁起來。他派人告訴昭王說:殺人的兇犯,是我的父親。如果用懲治父親來樹立政績,這是不孝;若廢棄法度縱容犯罪,又是不忠;因此我該當死罪。昭王說:你追捕兇犯卻沒有抓獲,不該論罪伏法,你還是去治理國事吧。石奢說:不偏袒自己父親,不是孝子;不遵守王法,不是忠臣。您赦免我的罪責,是主上的恩惠;服刑而死,則是為臣的職責。于是石奢不聽從楚王的命令,刎頸而死。

  李離,是晉文公的法官。他聽察案情有誤,導致枉殺人命,發覺后就把自己拘禁起來判以死罪。文公說:官職的貴賤不一樣,刑罰也輕重有別。這是你手下官吏有過失,并不是你的罪責。李離說:臣擔當的官職是長官,以前沒有把高位讓給下屬;我領取的官俸很多,也從不曾把好處分給他們。如今我聽察案情有誤而枉殺人命,卻要將罪責推諉于下級,我沒聽過這種道理。因此他拒絕接受文公的命令。文公說:你認定自己有罪,那么我是不是也有罪呢?李離說:法官斷案有法規,錯判刑就要親自受刑,錯殺人就要以死償命。您因為臣能聽察細微隱情事理,決斷疑難案件,才讓我做法官。現在我聽察案情有誤而枉殺人命,應該判處死罪。于是不接受晉文公的赦令,伏劍自刎而死。

  原文

  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堅直廉正,無所阿避。行縣,道有殺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縱其父而還自系焉。使人言之王曰:殺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廢法縱罪,非忠也;臣罪當死。王曰:追而不及,不當伏罪,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誅而死,臣職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

  李離者,晉文公之理也。過聽殺人,自拘當死。文公曰:官有貴賤,罰有輕重。下吏有過,非子之罪也。李離曰:臣居官為長,不與吏讓位;受祿為多,不與下分利。今過聽殺人,傅其罪下吏,非所聞也。辭不受令。文公曰:子則自以為有罪,寡人亦有罪耶?李離曰:理有法,失刑則刑,失死則死。公以臣能聽微決疑,故使為理。今過聽殺人,罪當死。遂不受令,伏劍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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