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學校工作計劃
更新于:2023-06-15 11:08:10
(3)教學行動研究的培訓任務與檢測:
每位研究型骨干教師必須結合自己的教學實際提出至少1個教學行動調研方案,并寫出相關的調查報告和行動研究報告,完成該任務的教師可獲1學分,在研究報告中能正確運用研究方法和手段調查問題、處理數據、進行調查結果討論的教師可加11學分,能夠根據自己的研究結論進一步進行后續研究、并在互助組內推廣該研究方法的教師可再加0.5學分,(共2.5學分)。
教師在培訓期間所撰寫的其他教育教學改革論文、實驗報告或相關論文、教學實踐指導報告等都可分別獲1、2或2.5學分。
以上各項培訓的最高學分為20。凡獲18學分以上(含18學分)的教師,評估總成績為優秀、凡獲得17-15分的教師為合格,獲15分以下的教師為不合格。
評價考核工作由培訓導師,研討小組,及教師本人共同完成。流動學院英語學科工作站將為每位教師統一建立研究型骨干教師專業發展個人檔案(包括紙質與電子兩種文本)。評價以量化記分和定性評價相結合,以利于教師的繼續發展與本流動學院對我省貧困地區外語教師教育現狀的深入調查和研究。
凡檢測合格的教師將獲得海南師范大學流動學院所頒發的相關證書,優秀的骨干教師將獲得海南師范大學外語系師范生英語教育實踐導師的榮譽稱號,他們還可以參與流動學院對其他縣的輪訓服務工作或師范生的教育實習指導工作。
五、協作管理機構
瓊中縣教育局、瓊中縣教師培訓中心、瓊中縣中基地學校與海南師范大學外語系共同組建海南師范大學周末流動師資培訓學院英語學科工作站,負責以上專業訓練活動的組織協調與行政管理工作,主要由基地學校和海南師范學院外語系具體實施訓練計劃,包括指導教師的聘用與管理、各種訓練活動的組織、博客網站的建設、學員學分的確認、以及學員專業檔案的建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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