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更新于:2022-11-21 12:36:09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xx年x月x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此下無正文。

  委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帳號:

  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帳號: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招標代理合同:委托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托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托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于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托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托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務: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范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托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人將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托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托人聯系,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范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經濟效益,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托人負有對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托人的有關損失。

  5、受托人的義務

  5.1受托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技術職稱、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咨詢服務;

  (3)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托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托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托招標范圍之內的相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5.5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托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托人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托人的有關損失。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托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閱讀地址:http://m.osxg.com.cn/2022/1121/1013688.htm

上一篇 用立刻怎么造句-近義詞-反義詞 下一篇 用詞語國主怎么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