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加工合同
更新于:2022-10-27 10:11:17
碎石加工合同篇1
甲 方:
乙 方:
為確保整個工程順利進行,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將橋灣銘通石料場承包給乙方碎石加工,甲方按所生產出來的方量結算給乙方,每方價格45元。
二、乙方承包全面加工,設備、臨舍、爆破、電費、維修、保養、配件、人工、裝車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安全責任,乙方要嚴格按照規劃操作進行加工,確保做到安全第一,全場操作人員要求買好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盡力量減少甲乙雙方不必要的損失。
四、付款方式:甲方每月給予乙方生產所需的油料,以生產6萬方破碎石為上限,超過6萬方由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的墊付資金,在一個生產周期、銷售結束后一個半月內按銷售量甲方付清乙方的加工費,扣除各種費用外,剩余部分要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五、乙方要給甲方保質保量完成生產量,未完成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碰到各種情況及困難,甲乙雙方要及時處理。
六、乙方所有的工人工資、食宿、防護、醫療、衛生、保險、工傷、事故等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七、乙方只負責按甲方規定、規格加工碎石,對碎石品質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乙方在保證甲方碎石供應充足的情況下,乙方可對外銷售碎石,乙方對外銷售碎石時甲乙雙方協商收取費用。
九、在生產過程中乙方不得中途退場或無故停產,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所安裝的設備和建設的臨舍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以現金方式購買,如協商不成由乙方自行撤走設備及臨舍,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各種手續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十一、所有銷售合同的簽訂均由銘通機械設備租賃公司來承簽,乙方未經授權不得私自簽訂合同,未經授權甲方視為無效,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上述條款,未經對方同意,單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違約方負責賠償守約方全部經濟損失。
十三、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增加的補充條款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生違約和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依法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年一簽,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考慮。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受法律保護,望甲乙雙方遵守執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碎石加工合同篇2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之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商定,甲方將重慶亮川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加工交由乙方組織實施生產,為明確雙方責任、義務和權利,特定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地:
重慶市江津區
二、協議期限
1、本協議從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年。
2、如因GJ征收、資源匱乏,不受前款期限約束。
三、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1、甲方
①負責將加工碎石的原材料運進進料倉,并無償提供所有的碎石加工設備和用于清洗碎石的生產用水以及乙方碎石作業人員的住宿房屋。
②及時處理生產過程中的一切外界阻擾(包括工商、公安、稅務、環保、當地村民等)。
③制定并向乙方下達當月的生產計劃和任務,監督檢查乙方對生產計劃和任務的落實。
④提供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所需的配件購置資金。http://www.m.osxg.com.cn/jiandan/
⑤及時足額地向乙方支付清當月的勞務加工款。
⑥負責與生產廠家聯系并處理和解決所用于生產碎石加工設備在質保期內發生的設備質量問題。
2、乙方
①必須按甲方所需的規格(20料、13.2料、瓜米、機砂)保質保量地完成生產任務。
②負責機械設備的保養和維護,易損件的更換。
③負責所有碎石作業人員的生活費用,服從甲方總體安全生產管理,制訂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④及時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嚴格按規程生產和作業。
⑤工作中所發生的工傷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⑥本協議所需工人由乙方聘請,同時乙方必須為其購買意外傷害險,其具體事項由甲方負責實施辦理,所需意外傷害險金額由甲方先前墊付后在乙方當月勞務加工款中扣除。
⑦乙方聘請的工作人員發生工傷事故,在工傷意外傷害險進行賠付后,不足部分由甲乙雙方各負責承擔50%。
四、價格條款
1、乙方加工碎石數量以甲方過磅單為結算依據(其中河沙按每噸折算成0.96噸,單價為2元/噸;機制砂每噸折算成0.92噸,單價為8元/噸;20料按每噸折算成0.98噸,單價為8元/噸;13.2料按每噸折算成0.98噸,單價為8元/噸;瓜米料按每噸折算成0.98噸,單價為8元/噸)作為實際數據和甲方結算依據,此單價包括人工費、機械設備配件費和設備維修費。
2、支付時間
甲方在每月30日與乙方對當月的磅單數量進行當月結算,并按照磅單數量乘以前款約定的單價,在扣除乙方所有借支款后,在次月的10日前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全部勞務加工款。
五、雙方的權利
1、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本協議的約定,全面履行協議的義務,如因一方違約,另一方都有終止協議的權利。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經協商達成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作為附件,同為有效,補充協議對本協議有關條款作出修正的,以修正后條款為準。
六、協議的生效、份數、收執和效力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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