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意向書
更新于:2022-09-30 10:13:45
3、合作協議期滿。雙方自愿終止協議。
七、其他
協議一式N份,自簽字即日起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如有違約,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責任人(簽章): 責任人(簽章):
協議簽訂地點:
協議簽訂時間:
合作意向書15
甲方:xxx
乙方:
為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礎上發展合作,深圳中寶天然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達成初步銷售代理意向如下:
一、甲方初步同意將自己生產的產品授權乙方做為地區的唯一指定銷售代理商。
二、從簽定本意向書之日起三個月內為試代理期,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在試代理期內完成噸的銷售指標。
三、定貨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詳細產品清單,首批訂購量最低為噸(共9種產品),同時向甲方提供試銷期內的工作計劃。
四、當試代理期滿,乙方未能達到甲方要求的訂購額,甲方有權取消同乙方合作代理的意向;若試代理期滿,乙方的銷售情況良好,甲、乙雙方簽定正式代理合同,并發授權證書、授權牌。
其它細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完好無損,并經乙方認可的品質的產品。
2、公司規定產品的保質期為二年,非質量問題不退貨。
3、乙方新增定貨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
4、甲方推出新產品,調整市場價格必須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5、乙方須在銷售區域內盡力拓展客戶,并嚴格執行甲方的產品政策和價格政策。
6、乙方在銷售區域內的市場促銷活動,宣傳導向要旗幟鮮明、形象要統一,甲方有義務給予適當的配合。
7、乙方需盡力維護甲方在當地的公司形象和產品的品牌形象,乙方不得以各種名義侵占甲方的專利權(包括發明、信息、文件及各種養殖、種殖的試驗報告、總公司產品所產生的下游產品。)
8、在試代理期間,乙方應每一個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關當地市場情況和用戶意見的詳細報告,同時乙方應隨時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類產品的市場情況(包括廣告資料、價格、銷售情況和樣品等)。
9、涉及甲方產品范圍的對外公開方案(包括具體活動、促銷方案)必須得到甲方的認可后方可執行。
本意向書非正式代理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復印件無效。
甲方:
(簽章):
代表人:
乙方:(簽章):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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