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

更新于:2022-09-18 09:19:13

建設工程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開發的土方分項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

  二、承包范圍:

  1、新建房屋的基坑土方工程和老建筑物遺留的基礎磚、石、砼的挖掘,破碎、裝卸、運輸和清理棄至場外。

  2、施工所需的機械、工具、能耗、維修等均由乙方承擔。

  三、承包價格:

  1、土方、建筑垃圾、雜物、破碎快料外運,每立方米元,甲方需留用的土方,乙方應在甲方指定位置及要求堆放,每立方米元。以上價格的工作內容包括挖、裝、運、卸、外運,還包括途中產生的費用和卸物的地點由乙方解決和費用承擔。

  2、施工時遇到體積大于0.6立方米砼、鋼砼,或厚度在30厘米以上的基礎需要破碎,按實際體積計算,破碎費每立方米元。

  3、砼地坪厚度超過20厘米,需要使用炮頭機打,每平方米元,含破碎物清理外運。

  四、工程量、計量方式:原始地面標高每棟房屋測6-8個點的平均數,由甲、乙雙方共同測量并做好記錄。(監理單位進場后可同時參加),參加人員簽字后土方開挖,待基坑挖好后,基底標高再測量記錄,經參加人員簽字生效,(砼破碎工程也同樣記錄、簽字生效)。記錄表格采用土方測量記錄單(甲方提供)。

  五、施工質量和進度:乙方在施工進度中應根據甲方和監理人員指定的時間、施工范圍和施工圖要求進行施工,工作完成后應甲方和監理對質量認可后雙方測量簽單。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應定期對所屬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教育,并做好安全工作措施,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必須有上崗證,因安全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施工過程中,遇到通信光纜,電纜和文物等重要跡象應立即停止施工,報告現場管理人員或甲方領導,待事情處理后再施工。

  七、付款方式:

  1、考慮到施工周期(各棟房屋不一定同時開工),定于每月的號結算一次,結算根據施工時每棟房子已經簽字的記錄單,按完成量的70﹪付款,余款待小區改期工程全部完工1個月后的3個月工作日內結清。

  2、付款時憑稅票并經相關人員簽字注明已完成付款的房屋樓號。

  八、其它事項:

  1、如甲方需工程進度加快而乙方無法跟進施工時,甲方可另行施工單位進場施工。

  2、由于甲方付款不到位,乙方可順延工期。

  九、本合同經雙方商定,不得違約,如一方違約,則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合同2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鑒于: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與times;times;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甲乙雙方共同向開發商購買times;times;市times;times;區 苑 座102房產(以下簡稱102號房產);甲乙雙方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全部付款義務;該102號房產已由乙方實際占有;雙方已委托開發商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但尚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現甲方擬將其依《合同》所享有的全部權利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多次協商,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

  甲方愿將其依《合同》以及該合同附件所享有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轉移房屋所有權請求權、要求開發商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請求權、違約責任請求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愿受讓該合同權利。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雙方確定本次合同權利轉讓的價款為人民幣叁拾伍萬元整(¥350,000.00元整)。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付清該轉讓價款給甲方。乙方將轉讓價款存入甲方指定的以下銀行賬戶,視為已經支付: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

  三、雙方的承諾與保證

  1、甲方保證其依本協議轉讓的合同權利的真實性與合法性,甲方對該合同權利具有完全的處分權。

  2、甲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本次合同權利轉讓事宜書面通知開發商。

  3、甲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根據乙方的要求,配合乙方到 公證處,在乙方申請房地產權屬登記所必需的、需要甲方簽署的有關文件上簽字,并配合乙方申請公證。

  4、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102號房產所產生的孳息由乙方享有,其全部風險也由乙方承擔;甲方履行本協議本條第2、3項規定的義務后,《合同》中約定的原由甲乙雙方共同享有的權利由乙方享有并行使,全部合同風險也由乙方承擔。

  5、乙方承諾,本協議生效后,乙方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或者依《合同》主張權利的全部稅款或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協議終止:

  1、雙方按本協議之約定全面履行了各自的義務;

  2、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另行達成書面條款;

  3、由于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后,各方均應恪守,任何一方違約,應當向另一方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六、爭議解決及其他

  1、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在送達合同權利轉讓通知時附送本協議給開發商一份。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并由乙方付清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轉讓價款給甲方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由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于 市 區。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建設工程合同3

  1、未取得建設審批手續的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發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行政審批手續的工程,與承包人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發包人取得相應審批手續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應當認定合同有效。

  發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不影響施工合同的效力。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一條第(二)項規定的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承攬建設工程(即掛靠)具體包括哪些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解釋》規定的掛靠行為:

  (1)不具有從事建筑活動主體資格的個人、合伙組織或企業以具備從事建筑活動資格的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2)資質等級低的建筑施工企業以資質等級高的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3)不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4)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通過名義上的聯營、合作、內部承包等其他方式變相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3、如何認定是否屬于必須招標的建設工程?

  《解釋》第一條第(三)項規定的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的認定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原GJ發展計劃委員會《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的相關規定予以確定。法律、行政法規有新規定的,適用其新規定。

  4、勞務分包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所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有效:

建設工程合同》閱讀地址:http://m.osxg.com.cn/2022/0918/9732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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