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專項安全應急預案

更新于:2022-09-16 09:14:40

1.自然災害專項安全應急預案


為提高我校自然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后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臺風、大雪、洪澇、冰雹、地震等自然災害發生后的應急救助反應。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災時有備,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則,增強全校師生防災、減災的意識,提高師生在自然災害發生時的自救本領,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減少由于災害帶來的財產損失。

  二、領導機構

  成立校園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校救災工作。救災領導小組為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如下:

  由主管院長擔任總指揮,凈月校區管理辦公室主任擔任副總指揮,副主任擔任各組組長,各部門負責人擔任副組長,各部門成員擔任組員。下設救災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地點設在綜合管理科。

  三、緊急工作

  (一)及時向市教育局匯報災情和救助工作進展情況,負責處理校救災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工作和日常事務。

  (二)聯系區民政局,做好救災物資的登記、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三)負責災后防疫和校園衛生整治工作,聯系防疫部門進行傳染病的預防。

  (四)落實災后校園各項安全規范和措施,監督檢查災后學校飲水,食品衛生工作。

  (五)做好危困教職工的救助和校園災后重建工作。

  (六)保障救災信息暢通,做好救災宣傳,加強災后值班紀律。

  四、災情報告

  應密切注意氣象、地震和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的災情預警。在自然災害發生后,總務處必須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區救災辦報告有關情況,啟動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范圍、程度、災害后果,救災工作和受災師生生活安排情況。

  五、應急反應

  (一)救助領導小組進入工作狀態,研究確定救災工作事宜。

  (二)迅速組織受災師生按照預案,緊急轉移,安排他們的學習、生活,做好食品、飲水、衣物等救災物資的調集和發放工作。

  (三)根據救災工作的需要,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救助申請。

  六、防災制度

  (一)保衛處定時和不定時排查校園的課室、地下排水管道、配電房、食堂、消防安全設施、樹木、墻報欄、窗戶等安全方面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并監督及時整改。

  (二)保衛處制定實施搶險救災方案,組織和訓練,并指導校內師生模擬預防演練。全校二千多生,做好疏散撤離學生工作和轉移保護學校貴重物品工作,顯得尤為重要,每學期進行疏散撤離演習一次。

  (三)辦公室接到上級指令或天氣監測預報系統、預警信號,需要停課,則通過學校通訊網絡設備在第一時間將信息傳遞給有關老師、學生及家長,立即采取措施停課放假。

  (四)預防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隨時與上級主管部門取得聯系,在接到臺風、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時,進入戰備狀態,隨時待命。

  (五)在發生災害時,后勤人員在下班前切斷電源,檢查和加固窗外的懸掛物,檢查旗桿、墻報欄,防止高空懸掛物和衣盆摔落傷人。

  (六)各處室、年級組、班主任負責關好室內門窗。電腦室的老師負責檢查電腦室內電腦總電源的開關。

  (七)發生破壞性災害時,立即做好抗災自救工作,發揚艱苦奮斗、自力更生精神,開展自救活動。

  (八)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做好災后衛生消毒,防止傳染性疾病在校園滋生蔓延,做到大災之后無大疫。

  (九)災后要科學安排學習科目和課時,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盡快恢復正常。

2.自然災害專項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德育為首,安全第一。本著生命第一的原則,為維護學院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高效有序地處理學院突發安全事故,使學院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根據GJ《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擬定《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突發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二、適用范圍

  當本地區、學院周邊、學院發生雷雨閃電、洪水、地震時,本《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突發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即刻啟動。

  三、應急指揮機構

  學院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和組織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應急處置的工作需要,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動物資及動員一切力量緊急處置突發事件,全校師生須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1、領導機構及應急小組

  領導機構

  組長:副組長:

  成員:

  應急小組

  (1)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組員:

  (2)組織聯絡組

  組長:

  組員:

  (3)醫療救護組

  組長:

  組員:

  (4)學生管理組

  組長:

  組員:

  (5)治安保衛組

  組長:

  組員:

  (6)后勤保障組

  組長:

  組員:

  2、職責

  (1)領導機構

  主要有組長負責。組長總攬全局,是本預案啟動的決定者和結束者,是突發事故的總、組織者和管理者,是一切行動的指揮者。

  (2)辦公室

  負責上情下達及下情上達,調配人員,協調各應急小組工作,以及事故的通報工作。

  (3)組織聯絡組

  負責校內相關師生的思想動員,校內外相關單位的的聯系溝通工作。

  (4)醫療救護組

  負責傷員的轉送,學校衛生的初步調查,相關校舍的衛生防疫工作等。

  (5)學生管理組

  負責學生的疏散、安置、調節、穩定工作,組織教師配合學校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6)治安保衛組

  負責事故區域內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正常的救援秩序。

  (7)后勤保障組

  負責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提供水、通訊等服務保障。

  四、預警機制

  (一)預測預警信息

  學院要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完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

  1.信息報送原則:

  (1)迅速: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學院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報區政府,同時報告教育局,若因情況復雜,2小時內難以上報的,必須先電話報告,待情況核實后,再書面報告。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詳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直報: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后,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政府、教育局。特殊情況,應向當地公安派出所及有關部門報告。

  (4)續報: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學院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續報事件處置情況及事態變化情況。

  2.根據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劃分事故等級,積極做好應急措施。

  五、突發自然災害可能發生的地點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1、雷雨閃電自然災害可能發生在學院及周邊地區,可能危及全校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洪水災害可能發生在學生回家途中的阡陌小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3、地震災害可能發生在學院及周邊地區,可能危及全院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六、突發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

  (一)雷雨閃電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

  1、學生在校上課期間突發雷雨閃電天氣,應急小組及教師及時教育學生避免在雨中奔跑和在樹下避雨。

  2、盡可能打電話與低年級學生及路途遠的學生家長聯系,讓家長到校來接學生回家。

  3、若發生學生雷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時上報上級部門,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更重要的是及時進行救治(進行人工救治和打120),并做好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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