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劃分
更新于:2022-08-05 20:14:03
1、天文劃分法
以春分、夏至、秋分、冬至為四季的開始;
2、氣象劃分法
以3月至5月為春季,6月至8月為夏季,9月至11月為秋季,12月至2月為冬季;
3、節氣劃分法
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為四季之始。
另外,氣候季節劃分指標的依據是候溫法,是張寶堃先生于1934年提出來的,至今仍在氣象業務中使用。我國古代將5天稱為一候,候溫即5天的平均溫度。但在氣候季節劃分中,不是固定的5天,而是采用5天滑動平均值,即以當天及前4天為一組計算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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