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讀書筆記
更新于:2022-07-15 09:18:00
《重返狼群》讀書筆記1
每日午后,斜倚桌邊,桌角放一杯淡淡的茗,氤氳著熱氣,散散幽幽的清香。窗外的暖陽溫柔地灑在一頁頁精彩的書頁上,我摩挲著頁角,伴著周圍美好的一切靜靜地品味著那本令我神往的,人與動物真實情感的——《重返狼群》。
本書的作者是李唯漪,一位畫家主人公則是一只名叫“格林”的小狼,作者在草原游玩時偶然聽說了一個凄美的狼故事,并努力尋找到了那對狼夫婦留下的一窩小狼崽,其中唯一的幸存者便是格林并與作者結下了不解之緣。
作者把格林帶回了城市,那時的格林只有半個月大,作者就象母親一樣撫養著它,喂它食物,教它狼嚎。但那畢竟是城市,由于被多次舉報,作者終于作出了一個重大決定,讓格林重返狼群。
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出生就生活在城市的格林本就亦狼亦狗,況且找到狼群并重返,其中劫難與危險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但李唯漪為了格林決定試一試。她帶著格林在獒場住下,慢慢尋找狼群,在獒場,格林結識了如父親般慈愛威嚴的頭獒“皇帝”,打敗了高傲的泰桑并與它成為患難與共的好兄弟,用了三天生擒了頭羊,在這個過程中,格林的意志力得到增強,野性漸漸地被激發。為了讓格林更好的捕獵,作者親自學習狩獵技巧并教給格林,作為人類,李唯漪做到了她所能做到的一切。
之后作者帶著格林尋找狼群,狼群是鬼詭而兇惡的存在,但作者為了格林明知前方是危險卻甘之若飴,我不禁對她產生深深的敬佩之情,在尋找狼群的過程中作者跌倒在冰湖里腳扭傷了,格林拽來了一匹馬牽著作者回了家,中途糧食斷絕的時候,格林每天打來了一只野兔,埋在淺雪中故意不吃,是為了留給李唯漪……
這一幕幕感人的故事不禁讓我熱血沸騰,熱淚盈眶。作為一匹狼,格林做到它所能做到的一切,它把最好的都回報給了作者。我想這就是人和動物最真摯最純粹的感情吧。作者用愛撫育了格林,格林用全部回報了作者。都說狼是冷血的,但我想在李唯漪眼中,格林就像她的孩子是可愛的、勇敢的吧。讀后感。作者說如今高原草場正在快速沙化,狼群就快沒有家了,人類捕殺狼群,破壞它們的家園卻責怪它們冷血殘酷,難道人類不需要反省自已的所作所為嗎?
故事的最后,格林安全地返回了狼群。作者是一位奇女子,她做了別人不敢想做的事。她用最美好的愛給了格林一個只屬于它的格林童話。
《重返狼群》讀書筆記2
《重返狼群》看了前面十來章,我就有非常深的感觸,非得掩卷寫下來不可。
也許因為我的書尚未看過半,還沒踏入后面的催淚彈區域。相比起作者和小狼之間的深厚感情,讓我感觸非常深刻的卻是作者這位“狼媽媽”對小狼天性的尊重和理解。用書里的原話說,那叫“尊重狼道”。
作者寫道:野生動物有自己的生存法則,和人類身邊的寵物不一樣。因此無論小狼是報復心強,自私護食,淘氣搗蛋,還是表現出它兇殘嗜血的一面,“狼媽媽”雖每次都被嚇到,但很快就能理解那是狼的天性。不但不責備小狼,還為他保留了自己的天性而高興。在她還沒有對小狼的將來要何去何從做出決定之前,她就不以養寵物的方式去馴化小狼。放他咬東西,教他狼嚎,他護食的時候讓著他。
作者不是沒有養過寵物,她家里的另一只小狗就被教得很聽話,能很好地和人相處。但對小狼,她卻用了完全不同的養育方式,只因她明白小狼和小狗的天性不一樣。
“獠牙之下出政權”那一章,寫小狼對著“狼媽媽”齜牙咧嘴地叫板。若是換做別人恐怕早顧著心涼了,喂他養他照顧他這么多天,回頭怎么竟對自己這么兇呢?“狼媽媽”卻理解他那是在窩里的同伴之間確立地位,她尊重他的天性,按照他的方式和他斗了一回。即使在自己的`脖子被狼爪抓傷之后,她也不忍心剪去他的利爪。她知道那是他賴以生存的武器,那是他的驕傲。
那時她還沒確定能不能放他回草原,這也許是一匹終身要在城市,要在她身邊生活的狼。而她從來就沒有選擇過要寵物化他。
這是人對人都難有的尊重和理解。人是多么善于對異類的生活方式指手畫腳,在能力所及的范圍內,甚至忍不住要出手糾正。每次讀到作者為小狼展現的天性半憂半喜,我總是想起我們人類之間的互相“馴化”:長輩對晚輩的,情人之間互相的,一代人對下一代人的。說馴化可能過分了些,那其實是同化。很多人難以接受別人和自己不一樣。因而什么都能被要求同化:用錢的方式,對任何微小事情的見解和態度,做任何一件事情的方法。
對大的觀念,比如政治,人權這些大題目,人習慣的做法是:既然知道觀念不同,對這話題避而不談就好了。對小事情卻不大遵循這樣“退后一步,給各自一點空間”的規則。人很習慣把手所能及的一個個想法都扭到自己順眼的方向。其實這只是讓自己舒服,不一定是“為別人好”。
我越長大越說不清楚想不透徹一個“好”字的確切定義。也許人就是會越長大說不清楚想不透徹所有東西的確切定義。既如此,那就更難說清到底什么是正確的,值得的,應該的,所以我不再因為順口就說誰錯了,誰傻了蠢了笨了,也不再說誰活得很可悲,更不自作多情地為別人擔憂。因為也許每個人的生活,放在旁人的放大鏡下,都會被認為在某方面錯了,在另一方面傻了蠢了笨了,在某些時刻活得很可悲;但一個人既選擇了自己的活法,那就是他在做自己認為值得的事。既值得,就是應該,又何必再追究絕對的對和錯。
人如果要擔憂,何不擔憂自己;如果要監督,何不監督自己。自己是最需要鞭笞和進步的,其他人、其他事、其他動物,他們只求包容。
《重返狼群》讀書筆記3
這是一個悲歡離合,而又樂觀向上的故事。
一只名為“格林”的小狼,身世凄涼,而被畫家李微漪收養。但因種種原因,格林不得不重返狼群。就這樣,一狼一人,便經歷千辛萬苦,踏破鐵鞋,格林終于重返狼群。譜寫了一個美麗的篇章。讀了這個故事后,我怎能不感動,并且我還學到了許多東西。
一、不忘初心
“不忘初心,方得始終”,李微漪與格林的初心,便是重返狼群。之所以格林成功重返狼群,是因為任何困難都不能讓他們忘記初心,因為這是一個堅定的初心。我們也因懷有一顆堅定的初心。無論何時,無論何地,披荊斬棘,只為初心。
孔子的“居之不倦,行之以忠”,包拯的“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初心純潔、熱烈、美好。她是迷途困挫時的責任與擔當,是鉛華盡染時的恪守與堅持。不忘初心,方得始終。
我不去想,是否能夠成功,既然選擇了遠方,便只顧風雨兼程;我不去想,身后會不會襲來寒風冷雨,既然目標是地平線,留給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二、堅持不息
為了初心,我們就要堅持。李微漪與格林為了初心,即便被野狗咬,即便遭遇饑荒,他們也不怕,堅持了下來。正因他們的堅持,才使格林重返狼群。我們應向他們學習,無論初心有多難,都應堅持。堅持就是勝利,勝利貴在堅持。
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堅持要鍥而不舍、要頑強不息。變,才是命運;忍,才是歷練;做,才是擁有;堅持,才有機會成功!
狼行千里吃肉,馬行千里食草,活魚逆流而上,死魚順波逐流。堅持不懈,鍥而不舍,金石可鏤。
三、團結與你
格林單憑一己之力能重返狼群嗎?難于上青天。李微漪與它合作,無論發生了什么,他們都很團結,合作挺了過去。
有這么一個故事:兩個饑餓的人在荒漠上走著,他們遇到了一個人,他給予了兩人一根魚竿和一條魚。他們兩人各拿一物,朝著不同方向走。結果,拿魚的人往回走,他吃了魚后,沒過幾天,就餓死了。而拿魚竿的人,向大海走,當他看見大海準備釣魚時,卻餓死了。但如果他們一起合作去海邊的話,或許結局會有所不同。可見,團結合作是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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