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代理銷售合同
更新于:2022-06-16 11:24:42
6、乙方不得以客戶定單數量少等原因為借口,而拖延或者不予送貨。
7、對于商超等客戶要求的退換貨,乙方應該及時給予服務到位。
8、乙方保證所屬區域范圍內的KA賣場的進場率達到90%。
9、乙方保證所屬區域范圍內各類終端網點的進場覆蓋率達到70%以上。
八、關于結算方式
1、甲方對乙方實行現款現貨的結算方式,甲方在確認乙方的貨款到帳后,方可給乙方發貨。
2、對于前期甲方在商場等客戶的未盡應收帳款,其債權轉由乙方接收,乙方須在合同簽定三天內以現款方式付給甲方,或者同甲方簽定前期貨款付款計劃表(作為本合同有效附件),或者由甲方自行向原客戶收取。
3、乙方對甲方的付款方式可以是:現金、支票、電匯、銀行匯票方式。
4、甲方向乙方提供相應稅率的增值稅發票。
5、現金結算,甲方向乙方提供明確的貨款結算專人身份證明,甲方其他任何業務人員無權前往乙方處結算貨款,并且必須持有合法的、完善的相關結算票據,否則甲方不予以承認。
6、乙方每月日必須配合甲方對上月雙方發生的銷售、付款及費用進行詳細對帳。
7、如果乙方拖欠甲方貨款,甲方有權利對其停止發貨。
九、促銷活動
1、甲方根據市場需要,在一些大型賣場采取特價、 贈送、免費品嘗、海報等常規促銷活動,應提前將計劃方案通知乙方。
2、對于甲方在全國或者全省或者全市統一的大型促銷或者展示活動,乙方應該提前做好人力和物力上的準備,并全力配合好甲方的活動。
3、對于甲方安排的促銷計劃,乙方應該全力配合執行,協同甲方談判壓縮各類費用,安排場地、提供物力支持和人員支持等。
4、甲方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和乙方的申請,給予乙方所屬賣場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或者兼職促銷人員。是否配備促銷員或者配備數量由甲方決定。
5、乙方的任何新商品進店或者新開業商超進店,有可能產生甲方應該承擔的費用項目的,必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的任何宣傳促銷活動計劃,有可能產生甲方應該承擔的費用項目的,必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和認可。
十、促銷品和廣告宣傳
1、甲方的新產品如 系列,甲方按照進貨比例,免費配發不干膠張貼畫、雙面宣傳單頁、筆記本、餐巾紙、手提袋、促銷臺等宣傳品。
2、今后甲方將繼續設計制作增加促銷品的種類,如促銷員統一著服裝、雨傘、展示架等等各類促銷宣傳品。
3、甲方將根據乙方市場的實際運作情況,確定是否給予乙方市場一定的廣告宣傳支持。
4、甲方對乙方所屬區域的廣告投入,由甲方人員直接操作投入,乙方不接觸投入費用,但乙方應該全力配合甲方的信息收集、價格費用談判、人力支援及提供合理的廣告投入建設性建議。
5、今后甲方可能對乙方市場進行廣告投入的方式主要是電視廣告、公交車體廣告、報紙廣告和城市廣告牌等方面。
十一、銷售費用和甲方對 的市場投入
1、甲、乙雙方的商超客戶轉戶,如果需要產生費用的,由甲方承擔,乙方應全力協調客情將該費用壓縮到最低。
2、甲方的常規產品銷售,甲方不提供任何促銷品宣傳品,基本不做廣告宣傳投入。
3、乙方在和客戶對帳、結算過程中出現的誤差或者賣場耗損或者貨物丟失、商品價差、罰款等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所有運營費用,甲方不予以承擔,任何商場扣點和年節慶費、開業費、贊助費等等商超雜費,甲方不予承擔,應由乙方完全承擔。
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呆死帳或者以物抵貨款等,甲方一概不予以承擔。
6、甲方承擔新商品的單品進店(條碼)費用(若費用較大,雙方協商分擔)。
7、甲方承擔賣場促銷人員管理費(若費用較大,雙方協商分擔)。
8、促銷員的銷售提成由乙方承擔。
9、甲方承擔促銷員基本工資及試吃品和物料費用(若費用較大,雙方協商分擔)。
10、甲方承擔賣場的堆頭、端架、海報費用(若費用較大,雙方協商分擔)。
11、促銷期間的折價讓利或者免費贈品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承擔,要求乙方在促銷期間的銷售毛利率(扣除商超各類結帳扣點后)不得超過5%。
12、乙方應充分發揮大型代理商的規模優勢和客情優勢協助甲方進行關系溝通和談判,將需要甲方承擔應支付的各項費用壓縮到最低。
13、甲方明確承諾給予乙方在每個商超的最低年促銷次數(客戶年促銷計劃表)。
14、乙方向甲方申請的促銷、宣傳費用投入,必須向甲方提供正式的費用發票,并附帶詳細的費用清單表,并及時將銷售數據和效果評估報告上報甲方。
1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費用,必須實事求是,否則,甲方有權利拒付費用,并對乙方做出同等金額的罰款。
十二、銷售任務和獎勵
1、本合同簽定三個月后,甲、乙雙方協商制定乙方的年銷售任務,乙方必須保障年銷售任務基數完成,否則甲方有權利中止和乙方的代理合同(年銷售任務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2、在經營過程中隨著乙方客戶的增加和減少或者其他等不可預計因素的出現,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調整任務基數額。
3、甲、乙雙方的銷售任務超額獎勵,可以單獨簽定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十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義務主動協助乙方協調好同商超賣場的各級客情關系。
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各類優秀的促銷方案。
3、甲方對乙方的經營行為有監督指導權。
4、甲方負責對促銷人員的管理和培訓工作,同時具有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培訓的義務。
5、甲方有權利隨時核查乙方的經營帳目和費用(限甲方產品)。
6、甲方有權利給乙方制定特殊時期或者情況的指導銷售價格,乙方應遵照執行。
7、乙方應該對甲方的價格、銷量、政策、計劃方案等商業秘密,給予嚴格保密,否則一旦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或者影響,乙方應承擔完全責任,并賠償甲方相關損失(包括無形資產損失)。
8、乙方應該定期向甲方提供甲方產品的銷售數據報表、客戶檔案資料。
9、乙方應該及時將市場綜合信息反饋提供給甲方。
10、乙方有義務維護好甲方的市場網絡和品牌基礎建設。
11、乙方應該服從甲方對市場方面的統一號召及相關指導政策和規定。
12、乙方不得對甲方的各項核查工作予以刁難或者不配合。
十四、違約責任的承擔和處罰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約定事項,在本合同明確規定的處罰事項,按照本合同規定執行,本合同未明確的違約處罰事項,雙方可商定,但處罰金額最低限度標準為 元。
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明確違反本合同規定,且性質嚴重的,甲方可提前終止合同。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對甲方的市場或者品牌造成損害或者損失的,或者消極、敷衍銷售,造成市場份額嚴重下滑的,乙方應承擔相關賠償,同時甲方有權利終止合同。
4、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背離甲方原則規定,不服從甲方對市場的統一運作規劃管理的,甲方有權利終止該合同,收回乙方的產品代理權。
十五、合同的期限、續簽、解除
1、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有效期限壹年,合同簽定時間:。
2、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可重新談判合同條款,繼續簽定合作合同,同等條件下,甲方給予乙方優先簽定權。
3、中途解除合同或者合同期滿不再續簽合作的,甲、乙雙方應將相互之間的合同約定費用以及貨款等事宜在15天時間內兩清,如乙方要求清退甲方貨物的,甲方應給予清退,并于清退完完畢后15天內付清乙方的退貨款項(限商品質量完好無損)。
十六、合同其他約定及補充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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