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水質標準
更新于:2021-10-24 22:01:10
漁業水質標準是總大腸菌群不超過5000個/L,養殖貝類的水質不超過500個/L。汞含量≤0.0005,鎘含量≤0.005,鉛含量≤0.05。水面不能出現明顯的油膜或浮沫,淡水PH值為6.5-8.5,海水為7.0-8.5,不得使魚、蝦、貝、藻類帶有異色、異臭、異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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