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秋和國慶假期怎么放假?中秋和國慶同一天怎么回事?

更新于:2020-08-25 12:04:18

中秋和國慶同一天怎么回事?

在陽歷中,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周為一個回歸年,平年有365天,閏年有366天。而我國傳統的農歷是以月亮圓缺變化的周期為依據,12個月為354天或355天,比陽歷年少了11天。
為了解決兩者之間的矛盾,古人采用設置“閏月”的方法,F行農歷“置閏”方法是“十九年七閏”,每隔2年到3年,就必須增加1個月,增加的這個月叫“閏月”。
“置閏”的規則是依據二十四節氣來定。農歷以十二個中氣分別作為十二個月的標志,即各個月都有一定的中氣。如果一個月里只有節氣,而沒有中氣,這個月就稱為上一個月的“閏月”。
2020年5月20日,農歷四月二十八,是中氣“小滿”,再隔一個月后,6月21日農歷五月初一才是下一個中氣“夏至”,而當中這一個月(5月23日至6月20日)只有一個節氣“芒種”,就定為“閏月”。因為它跟在四月后面,所以叫“閏四月”。
作為一種歷法現象,“閏四月”比較罕見,一般相隔8年或11年,最長相隔38年出現一次。就21世紀來說,“閏四月”的年份一共有8次,最近的一次是2012年(壬辰年),再下一次是2058年(戊寅年)。
受此影響,今年的國慶節和中秋節,也將會在同一天。

今年中秋和國慶假期怎么放假?

國慶節、中秋節:
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
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
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雙節合一”,加班費怎么算?

中秋節撞上國慶節,“雙節合壁”的情況不少,但中秋節和國慶節撞在10月1日同一天的情況可不多見,那么問題來了,加班費怎么計算?會疊加到6倍嗎?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不得以調休代替支付加班工資,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但根據計算基數、計算系數、加班天數,這加班費的“三要素”來分析考量,2020年中秋國慶同日加班,依然是上述標準,并沒有疊加到6倍工資。
北京市中友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夏孫明告訴記者,國慶節10月1日-3日為法定節假日,如果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不得以調休代替支付加班工資,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但今年出現了中秋節、國慶節同為一天的特殊情況,會不會補一天為法定假日,多一天3倍工資?對于加班費的計算,有人認為10月4日或增加為法定假日,但實際情況還要以有關部門通知為準。
在沒有補一天為法定假日的前提下,10月4日、5日、6日、7日、8日作為公休日或公休日的調休時間,在此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實行月工資制的用人單位在將勞動者月工資折算為日或小時工資時,日工資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進行折算。
因此,今年十一長假期間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
公休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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