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銀行招聘練習題及答案解析
更新于:2020-01-28 11:12:55
這篇《山東銀行招聘練習題及答案解析》是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以下信息僅供參考!!!
1.在下列各項中,能夠反映上市公司價值最大化目標實現程度的最佳指標是( )
A.總資產報酬率
B.凈資產收益率
C.每股市價
D.每股利潤
【答案】C。解析:企業價值不是賬面資產的總價值,而是企業全部資產的市場價值
2.企業在記錄管理費用時,通常所采用的明細賬格式是( )。
A.多欄式明細賬
B.卡片式明細賬
C.數量金額式明細賬
D.橫線登記式明細賬
【答案】A。解析:管理費用明細賬要按多欄式設置。
3.企業現金清查中,經檢查仍無法查明原因的現金短款,經批準后應計入( )。
A.財務費用
B.管理費用
C.營業費用
D.營業外支出
【答案】B。解析:無法查明原因的現金短款經批準后要計入“管理費用”;無法查明原因的現金溢余,經批準后計入“營業外收入”。
4.下列各項中,符合會計要素收入定義的是( )。
A.出售材料收入
B.出售無形資產凈收益
C.轉讓固定資產凈收益
D.向購貨方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答案】A。解析:出售材料的收入計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中,會計所說的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B 出售無形資產凈收益;計入營業外收入中核算;C 轉讓固定資產凈收益;計入營業外收入核算;D 向購貨方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不屬于企業的收入核算的內容,在沒有收到時在企業的應收賬款中反映,收到時沖減應收賬款;所以BCD都不屬于企業的收入。
5.下列做法中,符合《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的是( )。
A.自制原始憑證無須經辦人簽名或蓋章
B.外來原始憑證金額錯誤,可在原始憑證上更正但需簽名或蓋章
C.凡是賬薄記錄金額錯誤,都可以采用“劃錢更正法”予以更正
D.銷售商品1000.84元,銷貨發票大寫金額為:壹仟元零捌角肆分
【答案】D。解析: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人簽名或蓋章;所以A不正確;
外來原始憑證金額錯誤,必須由原開具單位重新開具,不可以在原始憑證上更正,所以B也不正確;
賬薄記錄金額錯誤,如果是由于憑證中填寫錯誤造成的,則要使用紅字更正法或補充登記法,因此C也是錯誤的。銷售發票上的大寫金額分后面不能再加“整”字,所以D是正確的寫法。
6.某企業原材料按實際成本進行日常核算。2005年3月1日結存甲材料300公斤,每公斤實際成本為20元;3月15日購入甲材料280公斤,每公斤實際成本為25元;3月31日發出甲材料200公斤。如分別按后進先出法和先進出法計算3月份發出甲材料的實際成本,兩種方法的計算結果相比較,其差額為( )元。
A.400
B.500
C.1000
D.1400
【答案】C。解析:后進先出法計算出來的本期發出甲材料的成本=200×25=5000
先進先出法計算出來的本期發出甲材料的成本=200×20=4000
因此兩種方面計算結果相比較其差額=5000-4000=1000。
7.某企業出售一臺設備(不考慮相關稅金),原價160 000元,已提折舊45 000元,出售設備時發生各種清理費用3 000元,出售設備所得價款113 000元。該設備出售凈收益為( )元。
A.-2000
B.2000
C.5000
D.-5000
【答案】D。解析:該設備出售凈收益=113000-(160000-45000+3000)=-5000
8.企業因債權人撤銷而轉銷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時,應將所轉銷的應付賬款計入( )。
A.資本公積
B.其他應付款
C.營業外收入
D.其他業務收入
【答案】A。解析:企業因債僅人撤銷而轉銷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時,應將所轉銷的應付賬款計入資本公積中核算。
9.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4年實際已交納稅金情況如下:增值稅850萬元,消費稅150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70萬元,車船使用稅0.5萬元,印花稅1.5萬元,所得稅120萬元。上述各項稅金應記入“應交稅金”科目借方的金額是( )萬元。
A.1190
B.1190.5
C.1191.5
D.1192
【答案】B。解析:印花稅是不通過應交稅金核算的,除此以外的項目都應該計算進來,所以計算如下:850+150+70+0.5+120=1190.5
10.2003年7月1日,甲企業按面值發行5年期、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年利率6%(不計復利)、面值總額為5000萬元的債券。2004年12月31日“應付債券”科目的賬面余額為( )萬元。
A.5150
B.5600
C.5000
D.5450
【答案】D。解析:一次還本付息的應付債券從發行到2004年底時已經將一年半的利息(即18個月的利息)計提并增加了應付債券的賬面價值,所以計算如下:
5000×(1+6%×18/12)=5450。
《山東銀行招聘練習題及答案解析》閱讀地址:http://m.osxg.com.cn/2020/0128/2932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