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政·審證明材料寫作范文
更新于:2020-01-19 17:32:55
政·審工作是發展黨員工作的必經程序,是為黨組織把好黨員入口關的重要措施之一。
篇一
同學政·審證明
保衛處:
___________系我院___________級法學本科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畢業。戶檔在校期間,表現良好,未參與“法輪功”等非法活動,無犯罪或違法違紀行為。該同學在校期間未受任何處分。特此證明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黨委
20年月日
篇二
xxx同志情況證明
姓名:xxx,性別:女,民族:漢族,出生年月:xx年x月x日,身份證號:____________,戶籍所在地:萊蕪市萊城區鳳城街道辦事處。xxx同志在我社區居住期間表現良好、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沒有下例不良情形:
(一)散布有損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三)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四)壓制批評,打擊報復的;
(五)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或公眾的;
(六)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七)違反財經紀律,浪費或集體資財的;
(八)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九)泄露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十)在對外交往中損害榮譽和利益的;
(十一)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十二)觸犯刑律被免于刑事處罰的;
(十三)曾受過勞動教養的;
(十四)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和學籍的;
(十五)在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十六)近三年內曾受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查看等處分的;
(十七)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后不滿五年的;
(十八)缺乏社會責任感、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的;
(十九)政治品德不良的;
(二十)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一)其他違法違紀行為,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
證明人:
單位公章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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