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罕見定性!康美藥業“有預謀有組織、長期系統”實施財務造假!

更新于:2019-08-17 11:11:14

  證監會罕見定性!康美藥業“有預謀有組織、長期系統”實施財務造假!不僅60萬頂格罰款,追究刑責或不可免

  證監會對康美藥業的“定性”來了!

  因連續三年涉嫌通過仿造、變造增值稅發票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通過偽造、變造大額定期存單等方式虛增貨幣資金,將不滿足會計確認和計量條件工程項目納入報表,虛增固定資產等,康美藥業在披露年報時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

  證監會對此定義為“有預謀、有組織,長期、系統實施財務造假行為,惡意欺騙投資者”,并指出“康美藥業等公司肆意妄為,毫無敬畏法治、敬畏投資者之心,喪失誠信底線,觸碰法治紅線,動搖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根基”,措辭嚴厲史無前例。

  證監會依法擬對康美藥業及馬興田等22名當事人予以行政處罰,并對6名當事人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其中,證監會對康美藥業擬領60萬頂格處罰。

  證監會發言人高莉指出,下一步,證監會將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意見,堅持法治、專業原則,加快辦案進度,用足用好現有手段,嚴格依法處罰。對涉嫌犯罪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晚些時候康美藥業回應,公司對上述問題帶來的影響,向廣大投資者致以最誠懇的歉意。公司將提高規范運作及信息披露水平,嚴格規范信息披露的相關管理制度,針對查實的相關問題進行認真切實整改,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關注點一:定了!康美藥業涉嫌三宗罪

  早在2018年12月29日,康美藥業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 “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我會決定對你公司立案調查。”康美藥業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將全面配合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工作,并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當時,證監會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康美藥業涉嫌財務造假,涉案金額巨大,立案后證監會集中力量進行查辦。

  經查,2016年至2018年期間,康美藥業涉嫌三宗罪:

  一是通過仿造、變造增值稅發票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

  二是通過偽造、變造大額定期存單等方式虛增貨幣資金,將不滿足會計確認和計量條件工程項目納入報表,虛增固定資產等;

  三是康美藥業涉嫌未在相關年度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情況。

  上述行為致使康美藥業披露的相關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

  2018年10月份,市場就有擔憂,康美藥業坐擁大量現金卻癡迷于借貸,賬上的錢到底存不存在。從2012年中報到2018年中報,康美藥業短期借款由15億增至124.52億元,增幅超8.3倍,高于貨幣資金增幅。坐視數百億現金躺在賬上,既不購買理財產品,也不還貸,卻白白浪費每年數10億元財務費用,并且公司已獲利息倍數已降至2000年中報來最低。

  據報道,康美藥業還存在“消耗性生物資產”的迷局。利潤虧損未進行存貨減值處理,會計處理方式是否適當?人參種植面積越來越大,員工人數和營業收入反而降低,消耗性生物資產真實性存疑。

  不僅如此,2018年三季度報顯示,康美藥業第一大股東康美實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股權質押比例為91.91%。第七、八、九大股東都是康美藥業的關聯方,股權也幾乎100%質押。

  市場彼時的擔憂,“財務造假、操縱自家股票”,如今一語成讖,終成現實。

  關注點二:康美藥業領60萬罰單,向投資者致歉

  隨后,康美藥業公布了證監會的行政處罰告知書內容,具體罰單如下:

  一是對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 60 萬元的罰款;

  二是對馬興田、許冬瑾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 90 萬元的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 30 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 60 萬元;

  三是對邱錫偉給予警告,并處以 30 萬元的罰款;

  四是對莊義清、溫少生、馬煥洲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 25 萬元的罰款;

  五是對馬漢耀、林大浩、李石、江鎮平、李定安、羅家謙、林國雄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 20 萬元的罰款;

  六是對張弘、郭崇慧、張平、李建華、韓中偉、王敏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5 萬元的罰款;

  七是對唐煦、陳磊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 10 萬元的罰款。

  因馬興田、許冬瑾、邱錫偉在康美藥業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中居于核心地位,直接組織、策劃、領導并實施了涉案違法行為,是最主要的決策者、實施者,其行為直接導致康美藥業相關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發生,情節特別嚴重,證監會擬決定:對馬興田、許冬瑾、邱錫偉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莊義清、溫少生、馬煥洲,涉案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發生與其職責、具體實施行為直接相關,其行為與康美藥業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發生具有緊密聯系,情節較為嚴重,證監會擬決定對莊義清、溫少生、馬煥洲采取 10 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康美藥業回應,公司對上述問題帶來的影響,向廣大投資者致以最誠懇的歉意。公司將提高規范運作及信息披露水平,嚴格規范信息披露的相關管理制度,針對查實的相關問題進行認真切實整改,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時,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行使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公司將就上述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關注點三:證監會罕見嚴厲措辭,康美和22人領罰單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表示,康美藥業有預謀、有組織,長期、系統實施財務造假行為,惡意欺騙投資者,影響極為惡劣,后果特別嚴重。證監會已經向涉案當事人送達事先告知書,依法擬對康美藥業及馬興田等22名當事人予以行政處罰,并對6名當事人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上述措辭嚴厲較為罕見,也說明了監管對此案的態度。高莉指出,下一步,證監會將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意見,堅持法治、專業原則,加快辦案進度,用足用好現有手段,嚴格依法處罰。對涉嫌犯罪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高莉表示,信息披露制度是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制度基石,是維護投資者權益的重要保障。上市公司應嚴格遵循信息披露各項規定,確保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康美藥業等公司肆意妄為,毫無敬畏法治、敬畏投資者之心,喪失誠信底線,觸碰法治紅線,動搖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根基。

  下一步,證監會將持續保持對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加大懲戒力度,增強監管震懾力,將綜合運用行政處罰、刑事追責、民事賠償及誠信記錄等立體追責體系,提升違法違規成本,通過持續、精準監管,促使上市公司及大股東講真話、做真賬,推動中介機構歸位盡責,合力守住信息披露這一資本市場“生命線”。

  關注點四:營收造假,兩年半虛增貨幣資金887億元

  經調查,康美藥業2016 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 89.99 億元,多計利息收入 1.51 億元,虛增營業利潤 6.56 億元,占合并利潤表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 16.44%。

  2017年虛增營業收入 100.32 億元,多計利息收入 2.28 億元,虛增營業利潤 12.51億元,占合并利潤表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 25.91%。2018年半年報虛增營業收入 84.84 億元,多計利息收入 1.31 億元,虛增營業利潤 20.29 億元,占合并利潤表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 65.52%。

  2018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 16.13 億元,虛增營業利潤 1.65 億元,占合并利潤表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 12.11%。

  不僅如此,康美藥業還大肆虛增貨幣基金。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康美藥業通過財務不記賬、虛假記賬,偽造、變造大額定期存單或銀行對賬單,配合營業收入造假偽造銷售回款等方式,虛增貨幣資金。通過上述方式,康美藥業2016年年報虛增貨幣資金22,548,513,485.42元,占公司披露總資產的 41.13%和凈資產的 76.74%;2017年年報虛增貨幣資金 29,944,309,821.45 元,占公司披露總資產的 43.57%和凈資產的 93.18%;2018年半年報虛增貨幣資金 36,188,038,359.50 元,占公司披露總資產的 45.96%和凈資產的 108.24%。

  另外,在2018年年報中,康美藥業還存在虛假記載,虛增固定資產、在建工程、投資性房地產等問題。將前期未納入報表的亳州華佗國際中藥城、普寧中藥城、普寧中藥城中醫館、亳州新世界、甘肅隴西中藥城、玉林中藥產業園等 6 個工程項目納入表內,分別調增固定資產 11.89 億元,調增在建工程 4.01 億元,調增投資性房地產 20.15 億元,合計調增資產總額 36.05 億元。經查,《2018年年度報告》調整納入表內的 6 個工程項目不滿足會計確認和計量條件,虛增固定資產 11.89 億元,虛增在建工程 4.01 億元,虛增投資性房地產 20.15 億元。

  2016年到2018年的年報中存在重大遺漏,未按規定披露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關聯交易情況。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康美藥業在未經過決策審批或授權程序的情況下,累計向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非經營性資金 11,619,130,802.74元用于購買股票、替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償還融資本息、墊付解質押款或支付收購溢價款等用途。

  關注點五:正中珠江牽扯項目大部分已解凍

  正中珠江是康美藥業的鐵搭檔,證監會還對康美藥業的審計機構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涉嫌未勤勉盡責立案調查。

  按照規則,正中珠江涉及的在會項目都會被“中止審查”,隨著復核程序的推進,大多數項目已恢復正常審核,僅個別項目中止或終止審查。

  正中珠江已經和康美藥業有19年的合作歷史。在2012年至2017年,康美藥業的財務情況就備受質疑,多次陷入“造假”疑云,但在正中珠江的審計報告中,均出具的是“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高莉表示,中介機構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是解決上市公司與廣大投資者之間信息不對稱的重要制度安排。證券公司、律師事務所等各類中介機構嚴格履行核查驗證、專業把關的法定職責,能有力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證監會始終嚴厲打擊中介機構違法失職行為,持續督促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維護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秩序,保護廣大中小投資者核發權益。

  關注點六:28萬股民踩雷,如何索賠

  自從康美藥業被曝出300億貨幣資金不翼而飛一事,二級市場持續走低,截至8月16日收盤,康美藥業報3.06元/股,總市值仍152億。今年以來股價跌幅71.6%,市值縮水300多億元。

  股東數據方面,截至2019年3月31日,康美藥業股東戶數為28.38萬,較上期增長28.68%。人均持股數為1.6萬,較上期下降22.28%。

  目前,一些股民開始尋求途徑試圖向康美藥業索賠,而為康美藥業服務的中介機構也面臨被索賠的可能。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臧小麗表示,康美藥業的更正公告,說明其已經認可公司確實存在財務造假,而康美藥業發布2017年財務報告時,承諾其數據是真實、準確、完整的。從《證券法》視角來看,康美藥業的行為涉嫌虛假陳述,即指行為人在披露信息時,將不存在的事實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記載,或者違背事實的真相進行記載。公司以承認存在重大財務差錯的方式,對賬面進行了調整,后續證監會可能根據公司的更正數據以及以前披露的財務數據兩者之間的差距,認定財務造假,并對其予以行政處罰,認為其構成犯罪的,還有可能將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文章來源:券商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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