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影子銀行在陽光下前行

更新于:2019-01-10 16:36:51

  2007年美國爆發了由次級住房抵押貸款違約誘發的次債危機,眾多老牌金融機構深陷其中。影子銀行體系過度發展被認為是這場危機的重要源頭。近年來,我國以銀行表外理財、信托計劃、資產證券化等為主要存在形式的影子銀行體系也取得了快速發展。就主要構成來看,截至2017年末,銀行表外理財約22.2萬億元,信托計劃約21.9萬億元,而同期銀行信貸余額約120萬億元。正是這游離于正常表內監管之外、充當信用中介作用的影子銀行體系,在降低宏觀調控效率的同時,成為杠桿攀升、資產價格虛高的重要推手,進一步加劇了金融體系脆弱性。

  影子銀行并無統一定義、分類,不同模式下的風險起因也不完全一致,但主要可以概括為四點:其一,融資人信用資質往往弱于表內信貸借款人。當融資主體難以符合表內信貸相關要求時大多求助于影子銀行。有些是融資投向不符合信貸政策或產業政策,比如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和房地產企業通過非標債權融資的不合規行為。有些則是難以提供符合表內信貸政策的抵質押物,比如通過資管計劃采取股票(權)質押融資。

  其二,投融資雙方信息極度不對稱。美國次債危機發生之前,投資銀行將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產品再證券化,創設成多層分級的擔保債務憑證(CDO),產品結構復雜化加劇了最終投資者在信息獲取上的弱勢,導致底層資產風險不易被識別。國內的資產證券化產品投資中,也發生過原始權益人利用投資者信息不對稱而混同現金流的風險事件。過去銀行理財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夠完善,如果是嵌套了多層通道,投資者對底層資產風險更加難以識別。

  其三,監管制度難以覆蓋。有的影子銀行模式本身就是部分機構出于規避監管目的而創設。比如,通過多層嵌套繞過行業監管,隱蔽資產投向。規避監管使得影子銀行發生風險的概率和帶來的損失明顯高于常規融資方式。以規避資本監管為例:一是,缺乏資本監管約束,業務規模擴張更加自由,發生風險概率上升。二是,當發生風險損失時,缺乏資本抵補。

  其四,風險易被傳導和放大。影子銀行的多層嵌套模式導致不同市場互相連通,極易形成交叉金融風險;而其授信、風險處置方式不同于正常銀行業務,加之杠桿疊加、期限錯配,使得風險被進一步放大。以投向股票質押融資的資管計劃為例,其初衷是在質押股票下跌觸及平倉線時,通過追加現金、補倉或平倉等方式保護投資者利益。但實際情況是,平倉會帶來標的股票加速下跌,處置質押股票更加難以抵補投資者收益。如果股票質押融資是通過期限錯配對接短期資金的,就形成了市場風險到信用風險、再到流動性風險的傳導,波及范圍進一步擴大。

  即便其極易滋生金融風險,也不得不承認影子銀行體系有其存在的合理原因。一方面,與我國金融體系尚不完善不無關系。影子銀行往往是市場主體難以通過銀行信貸和資本市場獲得融資的替代選擇,是支撐社會融資規模的必要補充。在金融市場十分發達的美國,抵押貸款證券發行額僅在2006、2007年有過短暫回調,此后再度恢復平穩增長。美國監管當局并未因為次債危機爆發而限制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發行,影子銀行依然是其金融體系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另一方面,影子銀行豐富了不同偏好投資者的選擇。比如,銀行理財為投資者填補了存款利率和資本市場回報之間的廣譜收益率;資產證券化則通過分檔設計,在讓發起機構提前獲得流動性的同時也滿足了不同風險承受能力投資者的投資需求。

  簡單地限制影子銀行無異于因噎廢食。事實上,央行和監管部門已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多角度、系統性地完善了監管體系,以此推動影子銀行合規穩健發展。2016年底,央行將表外理財納入宏觀審慎評估(MPA)的廣義信貸口徑,通過宏觀審慎資本充足率監管制約其過快增長。監管部門在《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中汲取了次債危機教訓,借鑒巴塞爾委員會的做法,通過控制集中度以抑制信用風險向流動性風險轉化。委托貸款、銀信合作的相關管理辦法則對銀行理財通過委貸和信托貸款等影子銀行模式繞過監管的行為進行了堵截。

  2018年發布的《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及其配套規章是近年來對影子銀行體系影響最大的政策。資管新規禁止資管產品采取資金池模式運作,限制短期資金投資流動性差的長期限資產,以加強流動性風險防范;要求金融機構向上穿透識別投資者、資金來源,提高投資者與產品的風險匹配度,這不僅從資金來源上限制了影子銀行規模過快增長,而且有利于控制其風險波及范圍;要求向下穿透識別底層資產,加強信息披露,以降低信息不對稱,強化管理人風險把關的職責;還要求商業銀行通過獨立的子公司開展理財業務,加強法人風險隔離,為打破剛性兌付、防止影子銀行風險向表內傳導做好準備。

  隨著影子銀行發展被置于監管的陽光之下,金融機構已經認識到,靠影子銀行帶動規模快速擴張的時代已經過去。但這并不表示對影子銀行的規范可以一勞永逸。就像《這次不一樣:八百年金融危機史》作者之一——曾擔任IMF首席經濟學家的肯尼斯·羅格夫所說的那樣,金融危機并無簡單應對之法,市場總是在自負地認為“這次不一樣”中慢慢積聚風險。影子銀行和監管之間仿佛在進行一場沒有終點的賽跑。對于市場而言,總是希望通過影子銀行創新繞過監管、跑在監管之前。一旦監管遠遠落后于影子銀行的步伐,就極易導致積聚的潛在風險爆發。所以,對影子銀行體系要秉承“在規范中發展、在發展中規范”的理念,繃緊堅守風險底線的弦,及時了解新的模式、識別新的風險點,讓影子銀行的發展始終都能暴露于監管的陽光之下。

  除了持續完善監管措施,市場成熟度的提升也必不可少。比如,即便投資者獲得了關于底層資產的信息,但由于存在“搭便車”的心理或者缺乏足夠的專業知識和精力去識別底層風險,也會導致信息披露形同虛設。所以,還應培育正確的資管文化和投資理念,強化投資者風險自擔的意識,讓成熟的市場充分發揮其對影子銀行運作的監督作用。

(文章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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