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散戶被證監會開出了10億罰單 他究竟做了什么?

更新于:2018-12-01 10:40:47

  常言道,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通過操縱價格違規行為謀取利益的行為,也可能因為技術不行而栽進坑里。操縱虧損要涉案人自己承擔,案件查實后的行政處罰也須由涉案人埋單。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今日在例行發布會上介紹了近期處罰的3宗案件。其中包括原華融證券基金業務部總經理賀文哲私下接受客戶委托炒股案,這宗案件中,賀文哲、賀凱二人動用3700萬元資金,在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的近一年內交易億陽信通、積成電子、金財互聯、上海銀行等33只股票,累計成交金額1.8億元,賬面虧損80萬元。案件查明后,賀文哲收到了證監會作出的130萬元行政處罰。

  另一宗案件中,王法銅操縱如通股份、清源股份、亞振家居等三只股票,后兩者在操縱期間共產生了約1.7億元的虧損,如通股份雖為他帶來了3.46億元的不法收入,但證監會最終查明案件事實,沒收了這部分違法所得,并對其開出了10.39億元的高額罰單。

  王法銅“沒一罰三”處罰總額近14億元

  隨著行政處罰力度加大,今年的資本市場上,超過十億元的罰單頻頻出現。王法銅操縱如通股份單只股票獲利3.46億元,最終被證監會作出“沒一罰三”的行政處罰,罰沒款總計14億元。

  從操縱手段上看,王法銅通過配資中介配資,共控制使用344個證券賬戶,利用持股優勢、資金優勢,連續交易及在控制的證券賬戶之間大量交易所操縱的股票,影響股票價格和交易量。

  證監會對王法銅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王法銅在操縱期間利用了“謝某微”等344個證券賬戶,發揮其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交易如通股份、清源股份和亞振家居,對這3只股票實施了價格操縱。

  從操縱時間來看,王法銅操縱三只股票的時間集中在2017年1月初至2017年6月初。344個賬戶并未在每只股票的操縱中都全部使用。

  操縱如通股份、清源股份、亞振家居的過程中,王法銅分別使用了334個證券賬戶中的227、229和261個賬戶,手法均為利用持股優勢、資金優勢,在所控制賬戶之間大量連續交易股票,影響股票價格,誤導其他投資者的投資決策。

  然而從操縱結果看,除了操縱如通股份巨額盈利外,另外2只股票均以巨虧收場。

  具體而言,王法銅在2017年1月3日至3月14日期間操縱如通股份價格,單只股票獲利3.46億元。行情顯示,如通股份的股價從2016年12月30日的收盤價24.49元,一路上漲至2017年3月14日的35.64元,區間漲幅為45.53%,期間最高漲幅達到133.16%。

  2017年2月20日至5月11日期間,王法銅操縱清源股份,實際虧損7924萬元。截至2017年5月11日其控制賬戶組中仍然剩余的76.6萬股清源股,還有1102萬元的賬面虧損。

  2017年2月20日至6月1日期間,他操縱亞振家居產生了7912萬元的實際虧損,到2017年6月1日仍然持有的3.95萬股亞振家具賬面虧損2.77萬元。

  根據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王法銅及其代理人在聽證及陳述申辯中提出,其違法所得未能扣減虧損數額,請求按照實際獲利數額確定違法所得。證監會對此回應稱,本案中,王法銅共操縱3只股票,每次操縱均具有獨立性,故對其違法所得也應獨立計算。

  對于價格操縱的行政處罰并不以是否盈利為前提。最終,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的規定,對王法銅操縱如通股份價格行為,沒收違法所得3.46億元,并處以10.39億元的罰款;對操縱清源股份、亞振家居價格行為各處以200萬元的罰款。綜上合計,對王法銅的罰沒款總計達到13.89億元。

  此外,證監會還對王法銅采取了終身市場禁入措施。禁入期間,王法銅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動用3700萬資金炒虧80萬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介紹,證監會近期對賀文哲、賀凱違規代客炒股案作出了行政處罰。該案中,原華融證券基金業務部總經理賀文哲私下接受客戶委托,動用3700萬元炒股虧損80萬元,因此還被證監會罰款130萬元。

  證監會公布的對賀文哲的處罰決定書顯示,賀文哲為原華融證券基金業務部總經理,管某薇與賀文哲在不晚于2016年9月7日達成口頭協議,由賀文哲為其尋找操盤手,代為買賣股票,收益與操盤手八二分成。

  協議達成后,賀文哲讓原華融證券員工賀凱擔任賬戶操盤手,隨后管某薇將證券賬戶賬號、密碼告知賀文哲,賀文哲指使賀凱控制該證券賬戶買賣證券。

  經查明,這個證券賬戶所關聯的資金賬戶余額約為3700萬元,其中1000萬元由賀文哲的配偶出資,剩余約2700萬元由管某薇出資。

  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近一年時間內,賀文哲、賀凱控制該證券賬戶炒股。涉案期間,該證券賬戶共交易了億陽信通、積成電子、金財互聯、上海銀行等33只股票。截至2017年8月10日,該賬戶交易股票累計成交金額達到1.8億元,持股市值約2700萬元,賬面虧損約80萬元。

  證監會依法對賀文哲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對其處以30萬元罰款;對賀文哲身為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行為,處以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以及10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賀文哲合計被處130萬元罰款。同時,證監會對對賀凱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

  此外,證監會還對賀文哲采取了10年證券市場禁入的措施,并對賀凱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間,二人將不能從事證券業務或擔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文章來源: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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