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8月20日起股票實行收盤集合競價

更新于:2018-08-17 14:42:06

  上交所于8月6日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等5項調整后的業務規則,擬自8月20日起調整股票收盤交易機制,通過3分鐘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收盤價,收盤集合競價階段為14:57至15:00。

  規則發布后,對于投資者關心的若干問題,上交所相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一:收盤集合競價階段的行情展示與連續競價階段相同嗎?包括哪些內容?

  收盤集合競價階段的行情展示不同于連續競價,而和開盤集合競價相同,即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集合競價虛擬參考價格、虛擬匹配量和虛擬未匹配量。

  債券、債券回購、基金等其他交易品種未采用收盤集合競價,故14:57 至15:00期間的行情展示維持現狀不變。

  問二:收盤集合競價階段能否撤銷申報?

  對于股票交易,此次調整前,連續競價階段(包括14:57至15:00)可申報,也可撤銷申報;采用收盤集合競價后,收盤集合競價階段可申報,但不可撤銷申報。這意味著,在收盤集合競價階段,既不可撤銷在該階段提交的申報,也不可撤銷在進入該階段前提交的、但尚未成交的申報。

  債券、債券回購、基金等其他交易品種未采用收盤集合競價,故14:57 至15:00期間仍可申報,也可撤銷申報。

  問三:收盤集合競價階段接受市價申報嗎?

  股票交易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不接受市價申報,市價申報僅適用于有價格漲跌幅的連續競價階段。

  之前有部分投資者習慣在收盤前采用市價申報,以期盡快達成交易。在此,特別提醒投資者,8月20日施行收盤集合競價機制后,在股票交易的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上交所交易系統將不再接受市價申報,僅接受限價申報;若投資者在該階段提交市價申報,將會出現申報無效的現象,投資者可能損失收盤階段的交易時機。

  關于修改《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第四十條的通知

  關于修改《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第八條的通知

  關于修改《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第四條、第八條的通知

  關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

  分析解讀>>>

  上交所連發5通知修訂5大內容 集合競價新規2周后實施申報撤單藏六大玄機

  上交所尾盤交易改為集合競價!這些交易掛單的秘密可能90%的股民都不知道!

  重磅!上交所最新尾盤集合競價機制就從下周一實施!不可撤單、不接受市價委托 看五大注意事項

上交所:8月20日起股票實行收盤集合競價》閱讀地址:http://m.osxg.com.cn/2018/0817/135237.htm

上一篇 “國家隊”持倉穩健 醫藥食品行業受機構青睞 下一篇 消費升級與降級再起爭議 大消費板塊行情還能延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