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時評:優化科研管理需要借重市場力量

更新于:2018-08-07 17:15:42

  國務院近日發布《關于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建立完善以信任為前提的科研管理機制,減輕科研人員負擔,充分釋放創新活力。

  科研活動是一種非常特殊的活動,缺乏信任前提的管理體制很難適應其發展需要,因為科研活動可以簡要歸納為顯性知識與隱性知識相互作用、相互轉化、螺旋式上升的過程。這個過程中隱性知識不僅重要,而且只可能存在于科研人員個體頭腦中。因此,如果不能對科研人員個人給予充分信任,就無法有效激發他們的創新動力與活力。

  長期以來,我國科研管理體制中存在一種顯而易見的傾向,即由于信任不足或不適當,因此對科研人員、科研活動的績效評價,越來越相對集中到論文、項目、職稱、學歷等易于觀測并量化的指標上。而這種在微觀比較層面或許顯得“客觀公正”的管理機制,終究因為其不符合科研活動內在要求,無法引導科研人員將其才智傾注到最需要創造力的領域,最終也就無法在宏觀層面達到盡如人意的效果。

  譬如說,在科研投入產出方面,以科技成果轉化率這一最重要的指標來衡量:近年來,我國科研投入連年實現大幅度增長,科研經費占GDP的比重,也已經超過1.6%的世界平均水平。但是有資料顯示,目前全國大專院校和科研院所每年完成科研成果約3萬項,其中能轉化并批量生產的僅20%左右,形成產業規模的則僅有5%左右,遠遠低于發達70%到80%的科技成果轉化率。

  所以說,“唯論文是舉”等績效導向與“多出高水平科研成果”之間,存在一定程度的脫節。而要彌合這種脫節,就必須通過建立完善以信任為前提的科研管理機制,使績效評價與激勵導向,回歸到唯創新質量與貢獻是舉的本源上去。

  當然,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建立完善以信任為前提的科研管理機制,是一個非常典型的知易行難的任務,因為中國此前之所以越來越傾向于對科研人員、科研活動,采取短期、顯性、易量化的績效評價與管理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本就是一系列復雜制約因素下,不得不選擇的應對舉措。

  這些制約因素有些具有普遍性,譬如科研領域因其高度專業性以及相對小眾化,存在極為嚴重的信息不對稱與不透明;再譬如科研活動因其高度不確定性,再加之基礎科學與人文社科等部門具有很強的外部性,因此,相較于一般活動更難進行績效考核。有些則與特定發展過程中階段性的不足有關,譬如包括科研隊伍在內的社會總體誠信水平有待提升等等。

  在公共投資領域(更不用說在科研領域),公有出資人要完全克服上述制約因素,必然是非常困難的。因此,中國科研體制的整體優化,除了要在原有框架內持續推進制度創新,還需要在框架外更為借重市場力量,也就是說,在當前階段,既要盡力去解決公共投資的效率問題,更要注重構建有效市場,引導、鼓勵民營部門增加研發投入。只有這樣,才能使中國的科研活動在兩條腿走路的情況下,更快進入到理想中的擴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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