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上調0.35元/立方米

更新于:2018-07-10 11:43:15

北京市發改委今日發布《關于調整本市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自2018年7月10日起,北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上調0.35元/立方米。具體通知如下:

各有關單位:

根據發展改革委《關于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8〕794號),按照本市居民生活用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上調0.35元/立方米。調后價格具體見附件。

二、各燃氣企業要嚴格執行有關價格規定,及時做好銷售銜接和服務,保障穩定供應。

三、市、區價格監督檢查部門要加大對天然氣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

四、本通知自2018年7月10日起執行,以往與本通知居民用氣銷售價格水平不符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居民用氣其他相關規定仍執行《關于建立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通知》(京發改〔2015〕2521號)。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表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6月29日

根據表格可以看到,經過調整后,居民用氣價格具體為:第一檔為每立方米2.63元,第二檔為2.85元,第三檔為4.25元。

非居民用氣價格將分類下調

在居民天然氣價格上調的同時,今日北京市發改委同步發布《關于調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北京市非民用管道天氣然價格則按照不同類別,實行分類差異下調。具體通知如下:

各有關單位:

根據發展改革委《關于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8〕794號),結合本市實際,為促進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下調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其中,工商業用氣銷售價格下調0.07元/立方米;發電用氣銷售價格下調0.02元/立方米;其他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下調0.01元/立方米。調后價格具體見附件。

二、各燃氣企業要嚴格執行有關價格規定,及時做好銷售銜接和服務,保障穩定供應。

三、市、區價格監督檢查部門要加大對天然氣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

四、本通知自2018年7月10日起執行,市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京發改〔2017〕1374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表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6月29日

北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上調0.35元/立方米》閱讀地址:http://m.osxg.com.cn/2018/0710/1173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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