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范本
更新于:2023-01-18 12:52:44
⑷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⑴在試用期內的;
⑵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⑶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⑷乙方因其他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⑴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⑵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對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各人情況辭職或離職,在培訓期內的安培訓費的100%賠償,并退還任職最后3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后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 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1年7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7天后,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__________市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GJ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GJ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范本5
甲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
家庭住址:
戶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宅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崗位
第二條乙方工作地點為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崗位工作,承擔相應工作任務該崗位的主要工作任務及范圍是:經甲方披露并經雙方充分協商,乙方已經知曉甲方的經營范圍及上述工作崗位和工作任務。隨著今后的發展,根據甲方生產或工作需要、或經營方式調整、或根據乙方的能力表現,乙方同意甲方在合同期內對乙方的上述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和工作任務進行調整和變更。
第三條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第四條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因工作緊急需要加班或調整工作時間,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乙方參加甲方組織的會議及培訓時間不在此范圍內)。
第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GJ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于每月10日前以貨幣方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金額見本合同附則中的工資明細;經雙方充分協商,乙方已經知曉并同意執行甲方參照市場標準、結合甲方經營狀況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具體工資標準與乙方的崗位性質和崗位責任相適應,并隨崗位變動進行調整。
第七條乙方加班,應按甲方規定履行審批手續,無審批手續不得加班。甲方安排加班的補休或加班工資的計發,按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和甲方有關規定、程序辦理。
五、社會保險
第八條甲方應依照GJ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甲方為乙方創造安全的工作環境,有關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標準應符合GJ規定的要求,乙方勞保用品待遇按甲方規定執行。
第十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其他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7、員工貪污、受賄、私吞截留,擅自挪用公司款項的、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公司財產的;
第十四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上述第十四條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乙方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支付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除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20日通知甲方。乙方在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離開崗位。
第十八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乙方應辦理完工作交接、結清各項費用的手續。甲方應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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