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加盟合同
更新于:2022-10-14 09:13:32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①、甲方有權根據全國各地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對乙方的貨物品種配備方案提供建設性、參考性意見;
②、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貨品銷售、庫存、執行價格等情況隨時進行檢查核對;
③、乙方如果違反合同規定的自身權利與義務,造成甲方企業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及名譽損失;
④、乙方不交納后期服務、宣傳、咨詢等費用的,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內補交完畢,否則視同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特許專賣權。
4.2、 甲方的義務
①、嚴格執行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總原則。乙方加盟 所在一定區域范圍內,(2公里范圍內,校區范圍除外),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權于第二者同樣的經營權;甲方必須保證貨源充足,提供乙方辦店所需相應的文件、資料等;②、負責隨時提供系列產品供給乙方,并不斷設計開發系列新產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包括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④、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加盟店裝修方案(以電子光盤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開業前提統一宣傳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訓手冊》并指導協助乙方全方位開發和占領當地市場。
⑥、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銷海報、燈箱片。
⑦、甲方免費提供宣傳單的制作和設計,印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的權利
①、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經營專賣甲方XX系列產品,并在合同約定之地開展系列經營業務;
②、有權擁有加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合法權益;
③、負責加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
④、有權享有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交流等活動,其車旅,住宿、就餐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⑤、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2 、 乙方的義務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營運操作規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銷售與服務工作。
②、為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訓手冊及培訓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③、按時向甲方提供營業報告書及財務、貨品庫存報表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商務溝通聯系;否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權益。
④、乙方按XX餐廳的統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統一裝修設計方案施工,自行承擔裝修費用。
⑤、乙方自行辦理相關經營手續,合法經營,自主承擔期間的一切民事法律責任;
⑥、乙方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對待,對于全國連鎖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質量問題,但并非在乙方店內購買,乙方有義務做好解釋及協調上報工作;⑦、積極參與甲方安排的全國統一促銷及其他活動。
⑧、為保證產品質量,乙方必須在公司統一采購原材料,甲方有權定期檢查;對損害品牌形象、違反進貨規定的行為,將扣除乙方合同保證金。
第六條:連鎖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實行低門檻加盟政策,加盟費 整 (¥ 元),及支付后期服務咨詢與宣傳費用每年(¥ 元),后期服務咨詢與宣傳費用每年需提前1個月交納,如15天內未提前交納后期服務咨詢 與宣傳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原則取消區域保護。
6.2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權益保證金(¥ 元)。此保證金主要是為了保護總部的知識產權不被濫用,同時避免加盟店之間產生惡性競爭,以規范完善整個連鎖體系,達成全國所有加盟店共同發展之目的。保證金在乙方合同期滿無息退還。
6.3、 零風險退出機制:甲方全程指導服務乙方的經營活動,對于確實難于改善經營的加盟店有確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總部可根據乙方申請,制定完善的退出 方案。或關閉或轉讓。其庫存貨品在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還甲方貨品在驗收后7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貨款退還給乙方。
第七條:供貨、換貨、退貨
7.1、 甲方保證提供貨物的品質全部為合格品,甲方應收到乙方的1-2個工作日內負責將貨發出。
7.2、 乙方每次進貨必須以匯款形式匯入甲方財務部指定的帳戶或以現金支付給甲方財務,款到甲方發貨,運費乙方承付。
7.3、 為保證貨物品種全面性,首批貨物品種配備方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定,后期購貨由乙方自主選擇。
7.4、 乙方經營期間在貨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隨時可等值調換其他品種,換貨運輸費由乙方自付;產品如因質量問題退換,其發生的費用全總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合同違約責任
8.1、 為維護XX的全國統一形象,保證售出商品質量,乙方不得擅自銷售其它產品;合同簽訂日起,乙方必須到甲方處進貨(注:部分冷凍貨除外),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并取消乙方許專賣權。解約后,甲方可在該區域重新設立加盟店。
8.2、 乙方店址及代表人變更須書面通知甲方,獲準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讓經營權則視為乙方違約。
8.3、 合同執行期間,甲方須嚴格按合同條款履行義務;否則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8.4、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為因素影響合同的執行,須在12小時內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的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無法履行的書面報告。此情形不視為違約,相關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同期限、終止、爭議解決
9.1、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區域擁有優先續簽權。
9.2、 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繼續經營,則應全部歸還甲方各種操作手冊及所有商務機密文件等資料,并負責銷毀、歸還所有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等商業標志的招牌和材料。
9.3、 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即可生效,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9.4、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補充協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乙 方:_______
簽
簽約代表:_______
聯
聯系電話:_______ 系方:_______約代表:_______電話: _______
公司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月_______日
特許加盟合同 篇6
序 言
a公司(以下稱本部)與times;times;(以下稱加盟店)本著互相協作和信任的原則,就使用由總部開發和完善成型的a公司系統和形象,開發食品零售店事業,以穩定和擴大雙方的經營事業,獲得利益,特簽訂本合同。
為使a公司食品零售店事業的成功,總部開發了以a公司為標志的統一設備、部品、設備、店鋪運作形式等統一的特定經營技術系統,通過不斷改善和實踐,a公司商標和服務標志,表示a公司的標簽、招牌、著作權等一系列的營業象征的統一性已被消費社會廣泛認識,并由此確立了信譽。
加盟店同意總部規定的a公司系統的形象設計和企業理念,愿意按照以下各條規定,經營由a公司商標表示的食品零售店。總部以此為條件同意給予加盟店這種營業資格。為此,雙方同意下列條款。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關文字的定義
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總部開發、完善成型,用于食品零售店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系統,是a公司的注冊商號、商標、標志和與服務標志、模式、樣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方式、會計系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序及營運有關的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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