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防疫工作實施方案
更新于:2022-10-04 09:47:22
二、行動內容
(一)做好防疫物資管理。鎮政府落實動物防疫、質量監管、H7N9防控、生豬屠宰管理等工作經費安排,獸醫站要編制好動物防疫經費使用預算,建立疫苗、器材和消毒藥品使用臺賬,實行專人管理,確保及時供應。結合我鎮實際,統籌做好疫苗領用和發放,以免造成過期浪費。
(二)做好自免場登記管理。按照《動物防疫法》、《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獸用生物制品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精神,切實加強轄區內強制免疫自免場的管理,有意向自免的規模場應配備專職獸醫,具備疫苗存儲條件,建立健全免疫程序調整、消毒、疫苗及標識使用管理等防疫制度。春防期間,要組織對實行自免的規模場開展登記確認,建立自免場檔案,登記自免場基礎信息、疫苗來源情況、免疫程序制定等情況,并簽訂自行防疫責任等,分別明確采用統供強制免疫疫苗、自行選擇省級中標強制免疫疫苗、自行選擇非省級中標強制免疫疫苗進行自免及標識領取、使用的要求和責任。
(三)抓好免疫與采樣送檢。按照省、市免疫工作標準和要求,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芻獸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5種疫病的強制免疫和抗體監測工作。要嚴格按免疫程序指導和實施免疫,強化以監促免,確保免疫質量。對于自行免疫的規模場,獸醫站要將春防方案和免疫工作要求送達場方獸醫簽收,指導和督促按程序實施免疫,根據春防工作進展情況,在合適時間進行采樣送市疫控中心實驗室檢測,監測抗體水平不達標的,督促其立即進行加強免疫;對于無自免能力的養殖場和散養戶,要組織進行集中免疫和定期補免,并根據免疫進度,安排抽樣監測,監測抗體水平不達標的,要及時分析查找原因,組織加強免疫。
(四)落實綜合防控措施。在開展春防免疫工作的同時,積極指導轄區內養殖等重點場所做好消毒滅源工作,嚴格消毒程序,規范消毒操作,確保消毒效果。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落實好活禽市場休市消毒制度,督促指導畜禽養殖場(戶)落實好封閉式管理及生物安全措施。按照法律法規和農業部檢疫規程的要求,規范實施動物檢疫,加強對畜禽及畜禽產品的屠宰、經營、調運、儲藏和無害化處理等環節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各類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動物疫病風險評估,發布預警預報,及時指導落實整改措施,消除疫情隱患。
(五)提升應急管理能力。按照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管理工作要求,積極發揮應急指揮機構職能,補充更新應急物資的儲備,強化應急隊伍的管理,做好各項應急準備。進一步完善疫情巡查報告制度,堅持疫情舉報核查制度,嚴格疫情報告制度。一旦發現可疑疫情,要迅速按程序上報,并按照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要求,迅速開展疫源追溯,在采樣送檢的同時應采取果斷措施,嚴防疫情擴散。加強應急值守,做到責任明確,人員到位,聯絡暢通。
三、工作安排
全鎮春防行動從3月1日開始,4月底結束。春防行動期間,在落實好各項綜合防控措施的同時,要兼顧不同病種不同畜種合理安排免疫時間,突出抓好免疫與抽樣送樣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1、第一階段:部署準備階段,3月1日~3月10日。根據本方案要求,制定行動實施方案。同時做好免疫物資領用與發放、人員組織、技術培訓、完成規模畜禽養殖場(戶)重大動物疫病免疫程序的制定或修訂、自免場備案登記和宣傳發動工作。
2、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3月10日~4月20日。結合實際分類指導開展免疫工作。督促指導自免規模場按程序實施免疫;組織對不具備自免能力的養殖場和散養戶,集中組織實施拉網式免疫;突出抓好新近補欄、前期未免、漏免畜禽的補免工作。
3、第三階段:自查補免階段,4月20日~4月30日。對前一階段行動實施情況開展自查和免疫抗體抽樣送樣監測,對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體不合格的及時進行補免或加強免疫。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鎮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單位及行政村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同時組織全體獸醫,成立突擊防疫小分隊,逐村逐戶進行防疫。小分隊由獸醫站長帶隊,村組干部配合,村級動物防疫員負責防疫操作,切實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村不漏戶、戶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針、不留死角。要借助春防行動的良好時機,強化防控知識的宣傳,引導養殖戶科學防疫,增強其強制免疫主體的責任感和履行強制免疫、接受動物疫病監測義務的自覺性,形成群防群控。
(二)強化物資管理。認真做好相關疫苗、標識等防疫物資的組織、供應、儲備、發放等工作,明確專人管理,健全管理臺帳,嚴格計劃領用、按需發放、以空換實、空瓶回收處理、按月上報疫苗計劃,要做好疫苗簽收和發放的網絡登記工作。
(三)強化技術培訓。鎮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以會代訓等形式,圍繞法律法規、免疫技術、疫病知識、防控形勢等方面,切實加強對基層防疫員和自行免疫養殖企業防疫人員的培訓,必須對每一個養殖場(農戶)建立畜禽免疫檔案,完善電子檔案。養殖戶(農戶)必須有免疫記錄,并填寫規范。
(四)強化督查考核。根據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春防行動方案,認真開展防控督查活動,強化問題整改。獸醫站要對照《20xx年鄉鎮畜牧獸醫工作目標任務考核評分細則》,落實相關人員的任務及責任,逐步形成上下聯動、條塊結合、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
4.動物防疫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組織開展重大動物疫病免疫預防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芻獸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群體免疫密度常年維持在90%以上,其中應免畜禽免疫密度達到100%,免疫畜禽群體平均免疫抗體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5%以上;羊痘、豬鏈球菌病、狂犬病等疫病做到應免盡免、不留空當;牲畜規范佩戴免疫標識,豬、牛、羊耳標配戴率100%;免疫記錄、免疫檔案與標識相符,使用免疫疫苗合理,免疫操作規范,免疫進度和監測周報按時上報,在規定的時間段完成規定的任務。
二、實施內容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對家禽實施強制免疫。根據農業部有關調整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種毒通知要求,自20xx年1月1日起,原重組禽流感H5N1亞型二價滅活疫苗(Re-6株+Re-7株)調整為重組禽流感病毒H5亞型三價滅活疫苗(Re-6株+Re-7株+Re-8株),原重組禽流感H5N1亞型滅活疫苗(Re-6株)調整為重組禽流感病毒H5亞型二價滅活疫苗(Re-6株+Re-8株)。鑒于新的`種毒疫苗在3月底前才能通過農業部批準簽發,之前疫苗仍可使用。防疫員要結合實際,統籌做好禽流感的免疫工作。
1、對新補欄種雞、蛋雞以及已過免疫保護期(一般4個月左右)的種(蛋)雞全部使用重組禽流感H5N1亞型(Re-6株+Re-7株+Re-8株)三價苗免疫,對首次免疫的種(蛋)雞在3~4周后再進行一次加強免疫。
2、對商品代肉 雞在7~14日齡時,推薦用重組禽流感H5N1亞型(Re-6株+Re-7株+Re-8株)三價苗免疫一次。飼養周期超過70日齡的,參照蛋雞免疫程序免疫。
3、對種(蛋)鴨、種(蛋)鵝,用H5N1亞型(Re-6株+Re-8株)禽流感二價滅活苗免疫,對新生雛鴨或雛鵝14~21日齡時初免,間隔3~4周,再進行一次加強免疫。以后每隔4~6個月加強免疫一次。
4、對商品肉鴨(鵝),7~10日齡時用H5N1亞型(Re-6株+Re-8株)禽流感二價滅活苗進行免疫,肉鴨免疫一次即可,肉鵝須間隔3-4周,再進行一次加強免疫。
5、對所有散養禽進行一次集中免疫,雞用H5N1亞型(Re-6株+Re-7株+Re-8株)三價苗免疫,其它禽參照相關種禽的免疫程序進行免疫。
6、免疫效果監測及判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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