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作合同
更新于:2022-08-11 08:47:43
一、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 項目合伙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二、合伙經營范圍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乙方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雙方的出資應于 年 月 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并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雙方方出資合計 元(大寫 元),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 % 盈余,乙方享有 % 盈余。 債務承擔:由雙方合伙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 % 債務,乙方承擔 % 債務。
六、入伙、退伙與出資轉讓
入伙:承認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退貨:不可在合伙不利時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應在 月之前,應告知另一方,且經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需進行賠償。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并且必須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七、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甲擁有權限: 義務: 乙擁有權限: 義務: 甲乙雙方工作中不得越權操作,且應認真履行應盡義務。
八、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九、合伙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其他未盡事宜,本著共圖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并進行補充、完善。
十三、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公司合作合同范本5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為充分發揮校企雙方的優勢,發揮我院為社會、行業、企業服務的功能,為企業培養更多高素質、高技能的應用型人才,同時也為學生實習、實訓、就業提供更大空間。在平等自愿、充分醞釀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校企共同培養人才的合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原則
本著互利共贏、服務企業、統一管理、校企互動的原則,校企雙方建立長期、緊密的合作關系。
二、合作方式及內容
經雙方友好協商,合作方式及內容參照以下(一)至(四)條款執行。未盡之處,可做其他補充。
(一)互認掛牌、學生培養、員工培訓合作
1、甲方在乙方掛牌設立校企合作人才培養基地,乙方在甲方掛牌設立相應的企業(公司)人才資源基地。雙方均同意在對外發布信息中使用共建基地的名稱,并開展管理、實習、培訓、科研等合作。
2、作為甲方的校企合作人才培養基地,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錄用甲方畢業生。甲方每年邀請乙方用人單位參加甲方組織的校內畢業生供需洽談會,優先為乙方輸送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
3、作為乙方的企業(公司)人才資源基地,甲方可利用學院的軟、硬件教學資源,根據乙方要求,為乙方提供包括各類員工職業培訓等在內的人才培訓服務。
4、乙方向甲方提供本企業職業崗位特征描述,各職業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技能等級,為甲方制訂各專業培養目標、培養計劃等提供依據。
5、雙方將定期或不定期通過走訪或座談形式就雙方合作開展情況、協議執行情況進行階段性總結。如遇突發情況,雙方將及時聯系并加以解決。
(二)訂單培養、合作辦學合作
1、甲方需要本著學生自愿的原則組織一定數量的學生為乙方定向培養、輸送人才,并根據乙方企業發展狀況,根據生產經營規模或投資領域的變化等情況,適時共同商討調整定向培養專業、規模和合作方式。
2、為保證合作培養的人才質量,乙方可投入一定的辦學資源。如在甲方投資建設專門化的實驗實訓室,滿足合作班級學生的實驗實訓需要。推薦企業的技術骨干承擔合作班級的部分教學任務。積極為合作班級的學生下企業實踐創造條件,以使合作培養的學生盡快適應企業的需求。與甲方共同開發相關課程等。
3、人才培養培訓:乙方以就業對接、邊工作邊學習形式吸納人才資源,并與甲方采取工學結合,半工半讀的靈活合作模式共同培養企業員工。實現招聘與求學聯動,甲方為乙方培養專業人才。
4、乙方有對甲方的訂單培養或人才培養培訓等人才培養方案提出改進意見的權利。甲方以產學合作、工學交替、頂崗實習的現代人才培養模式,按照企業人才規格要求設置課程、組織教學,保證乙方人才培養質量。
5、甲方選派優秀教師和業務骨干參與乙方科研項目開發、技術援助和學術研討,科研產權歸雙方共同所有,并對雙方成果進行推廣。
6、乙方選派中高層領導、技術人員、中高級技師等擔任甲方客座教授、專業帶頭人或兼職教師,參與甲方人才培養過程,參與甲方科技開發、教學改革、教材編寫等工作。成果產權歸雙方共同所有。
(三)頂崗實習、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合作
1、甲方從合同簽訂之日起,根據教學計劃和培養方案,每年選派一定數量的指定年級、專業的學生到乙方進行頂崗實習,具體人數根據乙方崗位需求、甲方學生情況等因素,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2、乙方作為甲方學生的頂崗實習單位,同時也是甲方的校外實訓基地,應優先滿足甲方學生在專業實習、畢業實習等方面的需求。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共同發展的原則,建立緊密、長效的合作機制。
3、乙方若在甲方建立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實訓基地協議另訂),甲方可向乙方收取一定的資源費,如房租費、水電費等。
4、甲、乙雙方應從符合教學規律、切合企業實際、適應企業生產周期的角度,制訂學生頂崗實習期間的切實可行的教學計劃,以保證頂崗實習期間工、學任務的順利完成。同時,甲方應加強對學生的崗前思想教育,指導教師、班主任老師必須定期下企業協助乙方做好頂崗實習學生的各項工作。乙方應為頂崗實習學生制訂切實可行的輪崗計劃,以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能力。
5、乙方為甲方學生頂崗實習提供相應的實習工作、生活環境(頂崗實習期限一般為每次2mdash;6個月)。同時,乙方應為頂崗實習學生留出一定的學習時間,使學生能通過網絡教學等手段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學習任務,保證學生自身能力的提高。課程實習可以采取分段教學模式,實習期間企業與實習學生不具有勞動合同關系,實習單位對實習學生酌情發放實習補貼,以切實維護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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