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合同
更新于:2022-07-11 09:51:05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有關服務合同匯總七篇6
甲方:十堰杰德利工貿有限公司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銷售形式
1、甲方汽車以廠家直銷方式掛靠到乙方汽車經營所在地,乙方提供合法經營手續和經營場所。
2、甲方派專業營銷人員駐乙方經營所在地對樣車及監控車管理。
3、乙方給終端用戶開上戶車輛發票及上戶各項協調工作,甲方給乙方開增值稅票。
4、利潤分配如下:
4-1、單臺車銷售價格在十萬元以下每臺車甲方給乙方返利八百元。
4-2、單臺車銷售價格在十萬至十五萬元之間,單臺車甲方給乙方返利一千五百元。
4-3、單臺車銷售價格在十五萬以上單臺車甲方給乙方返利二千元。
4-4、現款車輛由乙方直接從車款中按以上返利標準扣除,銷貸車輛返利由甲方對乙方支付。
5、甲方與乙方協商后達成本年度銷售任務及返利情況如下;
5-1、甲方為乙方所定的年度最低銷量為60臺,達到60臺(車)每臺返利500元。
5-2、年銷量達到80臺時,每臺(車)返利700元。
5-3、年銷量達到100臺時,每臺(車)返利1000元。
5-4、年銷量超過100臺時,每臺(車)返利1500元。
5-5、年銷量低于60臺時,乙方不享有年終返利獎勵。
二、樣車及監控車的管理
1、樣車及監控車資源由甲方提供。
2、樣車監控車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作轉讓、抵押。
3、樣車監控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實施改裝、加工、添減附件,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有權處理樣車及監控車價格調整異地調動權。
5、乙方有權對整車檢查驗收,及樣車監控車給甲方辦理相應的財務手續。
6、乙方負責協議好技術監督、工商部門合作關系,保證甲方利益不受損害。
7、在甲方產品進駐乙方協議中所規定的銷售區域并在規定的銷售日期內,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產品及駐點銷售人員的利益及安全不受任何損害。若出現甲方樣車產品損壞或者與原配置部件不符及駐點人員利益和人身遭受侵害,乙方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法力責任。
三、銷售區域
甲方產品在省市為唯一的銷售網點,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區域內設置銷售同類型產品,周邊市、縣除外并以乙方為中心。甲方銷售人員在周邊地區市場發生的業務,均在乙方處開具訂單,并計入乙方年度銷售量給予獎勵。
四、付款方式
1、甲方對乙方實行“即銷即付”結算方式,現金銷售,乙方足額付甲方車款后,甲方方可轉讓車輛手續及車輛。
2、分期付款車輛,甲方可依據用戶要求選擇分期付款單位作消費信貸,分期付款單位作第三方稱為丙方,丙方給乙方辦理相應財務手續,乙方給甲方辦理財務手續,分期付款車款在兩周內匯到甲方指定賬戶。
3、定向銷售車輛,甲方或乙方根據用戶要求選裝配置,給用戶簽訂訂車協議加蓋乙方合同章。
五、售后服務
1、甲方在乙方經營所在區域建立服務站。
2、售后服務細節詳見售后服務章程,售后服務協議及相關說明。
六、本協議簽訂,望雙方共同遵守,若發生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在協議簽訂所在地解決。
七、簽訂協議地點:湖北省十堰市
八、協議以各自簽章后生效,有效期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九、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十堰杰德利工貿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湖北十堰市白浪馬路村一組地址:
開戶行: 茅箭工行開戶行:
帳號: 帳號:
稅號: 稅號: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有關服務合同匯總七篇7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維修車輛
1.車牌號2.發動機號3.顏色4.車型5.vin代碼/車架號6.行公里數
第二條: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甲方確認后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并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制造企業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于或低于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GJ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制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于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后,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七條: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后,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并附桂林市運輸管理處監制的《桂林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轉賬□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并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權留置,并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服務合同》閱讀地址:http://m.osxg.com.cn/2022/0711/9285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