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木工勞務合同
更新于:2022-04-05 11:03:22
十一、付款方式:
基礎完成并驗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 %;主體框架工程 層完工后付工程款的 %.主體框架工程全部完工并通過有關部門驗收,達到合同質量要求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工程承包款的 %。余款 %主體竣工驗收完成后,三個月內付清,但乙方必須履行完成工程保修期內本工種的保修義務。
十二、工程質量標準及施工要求:
1、乙方必須按設計圖紙及GJ建筑工程質量規范規定,以及強制性條文規定嚴格施工。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尊重甲方的合理意見,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必須自覺接受市、區及業主、監理、甲方等監督和檢查,對提出質量、安全等問題乙方必須當天整改,嚴重的必須返工重做。否則甲方有權另行分派他人處理,其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討價還價。
3、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做到工完場清,文明施工,必須注重成品養護及保護工作,否則如需甲方派人員清理等工作,所發生工資均由乙方承擔,同時對乙方采取罰款措施,甲方直接開單,在乙方當月工程款中無須乙方同意就直接扣除。
4、乙方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乙方自身原因,使工程停工、返工、材料損失費用均有乙方承擔。
6、乙方需用材料應提前一周上報施工負責人審核,小件材料提前兩天上報審核。
十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施工現場管理:
(一)安全生產
經甲方考核,在合同履行期內,乙方必須嚴格按協議的內容及安裝操作規程施工,如發生安全事故,甲方積極配合,因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責,甲方概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1、乙方要加強對進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必須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施工中接受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門、監理方、建設方及甲方的監督檢查。
2、施工現場、生活區嚴禁亂拉電線,確保安全用電,如違章造成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負。
3、在施工過程中,因安全問題整改不及時,被政府主管部門、監理公司、建設方及甲方發出“整改通知書”或通報批評責令整改時,每次罰3000-5000元;發出“停工通知書”時,每次罰5000-10000元;對于嚴重的違規行為,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除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外還將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二)文明施工
1、甲方要求乙方在施工期間,依據當地文明標準進行施工現場管理,以當地文明工地要求做好一切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將對乙方進行考核管理,對各種違章按公司規定處罰。
2、處罰標準:
(1)不戴安全帽 50元/人次;
(2)不系帶帽帶 10元/人次;
(3)隨地大便 20元/人次;
(4)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 20元/人次;
(5)酗酒 20元/人次;
(6) 100元/人次;
(7)打架斗毆 1000元/人次并開除;
(8)用電私拉亂接,在生活區燒小鍋灶,燒開水,使用碘鎢燈、太陽燈、大燈泡取暖等、沒收使用電器并罰款200元/人次;
(9)腳手架上堆放材料(除規定磚等) 100元/人次;
(10)損壞機械及工具 按價賠償并罰款100-10000元。
3、成品保護:
乙方必須向班組職工交代做好成品保護工作,牢固樹立成品保護意識,如在施工過程中對上道工序造成損壞及污染,甲方除責成其清理外,修復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另處每次500元罰款。
4、愛護公物:
乙方人員必須愛護項目部財產(包括住房及房內設施),保護消防和安全設施,若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5、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遵守文明施工規定,如出現打架斗毆、無理取鬧、任意消極怠工,甲方有權責令辭退肇事人員,并做出相應處罰乙方必須配合,對情節嚴重者交送當地政府處理,后果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現場管理:
1、乙方應文明操作施工現場的各種施工機械、工具,確保其正常運轉,如發生違規野蠻操作而造成施工機械損壞,須照價賠償損失。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從甲方內部管理程序。
3、乙方應加強對本班組的各項管理工作,配合甲方嚴把質量關,全程跟蹤工程的施工質量。
4、乙方應和兄弟施工班組加強團結,友愛互助,展開勞動競賽,爭當先進班組。
5、乙方或是其代理人(如其代理人,必須有一份授權委托書)必須保證常住現場,參與乙方各項管理工作及與甲方的協調工作。
6、施工現場發生的配合人工如下列情況由乙方自己承擔和配合:
(1)、上級主管部門來檢查工作、外來單位參觀學習需要乙方配合的人工,工地臨時短期派出開會參觀學習的乙方人工。
(2)、施工現場及樓層需配安裝水、電、通信等配合人工由乙方承擔,指導安裝由甲方承擔(按單位分部、分項各自承擔),共同使用的分攤承擔。
(3)、施工現場及樓層需要的垂直線控制,水平線定位所需要的配合人工,由乙方負責。
(4)、施工現場樓層的`垃圾及廢料誰施工誰清理至指定地點。若不及時進行清理的,甲方可指定派人清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合同承包人施工現場上崗率必須達到90%以上,否則視為違約處理,乙方達不到上崗率,甲方可另找承包人,解約所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6)、甲方在項目內進行貫標,評定質量獎項、驗收檢查,文明標化評定,安保體系認證,綜治登記管理的所發生的配合人工由乙方分攤承擔。
十五、其它: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完工決算且款清后自然失效。
2、不論合同在任何一種方式下終止,雙方存在的債務及有關權利和義務,在合同終止后,各自承擔其債權債務。
3、甲、乙雙方以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履行本合同條款,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一致,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4、對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簽署書面協議,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且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同意后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附件(包括進場前甲方與建設方簽訂的項目管理辦法及安全文明施工承諾書及現場各種交底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
建筑木工勞務合同9
甲方:簡陽逸水鼎城二期1#樓項目部
乙方:木工班組
逸水鼎城二期1#樓項目部,根據施工需要,現將本工程所有的模板施工承包給乙方負責。為了加強工程質量、安全、文明、工期及成品保護等方面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地處簡城鎮濱江路原紅塔職高內,地下一層地上31+1層,1、2層為商業用房,以上為居住用房。標準層層高為3m,總高約99m,建筑面積約28000m2,全框架剪力墻結構。本工程支模面積約91000m2,結算時以實際完成工程量為準。
二、承包范圍
本工程范圍內的所屬模板施工,包括二裝模板,原有模板、模條的清理利用,即實行單包工。
三、工期要求
乙方進場施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施工總工期按甲方要求。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總工期順延。乙方在保證質量、安全的前提下,應科學、合理地組織施工,按期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務。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延誤工期(如乙方人力不足,小雨天無工人施工,該加班而不加班等等),所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按每延誤1天罰款500元迭加,每次罰款不低于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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