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商場租賃合同范本
更新于:2021-05-24 11:13:54
第十條人員管理
(1)乙方所聘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商品有關的知識和技能的營業人員,經甲方認可后方能上崗,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營業人員。
(2)乙方派駐人員應穿著甲方統一規定的制 服、佩帶識別證,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對賣場內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同時不得儲存危險物品。
(4)乙方對賣場內的裝潢、電器等設備,如需變更、整修維護、增設或移動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甲方,并附裝潢平面及施工配電圖等,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其費用概由乙方承擔。正式施工期間,乙方應派人員監工,以維護商場安全,并由甲方隨時檢查,完工時由甲方檢查認可后方得營業,日后無論何種原因終止合同時,乙方對其自費裝置部分不得拆除或提出任何補償請求,其所有權屬甲方所有。
(5)乙方的電器設備如有故障或不良反應時,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并酌收工本費,乙方不得擅自增加設備,因此造成損害時,由乙方負責賠償。
(6)如因乙方受雇人員及其賣場顧客等的有意、過失或疏忽行為,造成甲方或商場其他商戶的設備蒙受損失者,乙方應負完全的賠償責任。
(7)除根據本商場的統一安排或另有約定外,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開業時間準時開業且開業后應保證每日正常營業,租賃期內的每日營業時間應嚴格遵守本商場的統一規定。
(8)在租賃期內,乙方連續五日或在一個月內累計七日不營業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遷出本商場,如乙方拒不遷出,視同乙方同意甲方將其經營的商品在它處保管,同時甲方有權將乙方承租賣場另行安排。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9)乙方與其他客戶共同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如乙方人員對物業管理區域內設施造成任何損壞,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10)乙方的銘牌及標志的設置應符合甲方的整體布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設標牌及廣告。
第十一條廣告
商業步行街及商場內非乙方承租鋪位廣告權歸甲方所有。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張貼廣告或宣傳畫、利用廣播等任何形式在步行街內進行廣告宣傳。如確屬需要,經甲方審核并收取一定費用后可辦理。
第十二條乙方如有下列事情發生,應立即以書面告知甲方
(1)公司組織及主要業務變更
(2)資本結構發生重大變化
(3)公司的地址、電話變更
(4)派駐專柜(架)的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須經甲方同意。
第十三條免責條款
乙方因下列情況遭受損害,不得要求甲方賠償:
(1)因不可歸于甲方的原因發生的災害
(2)火災、地震、風災、水災所導致的損害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條款或其他相關規定所發生的損害
(4)緊急停電、停水或其他非甲方人員故意或過失造成的非甲方責任事件,致使商場或商業步行街不能正常經營,屬乙方經營中的合理風險,乙方不得要求減免租金、其他費用及要求賠償其他損失。
第十四條違約處理
(1)如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甲方退還乙方租金余額及保證金余額,并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2)如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退還乙方剩余租金,并且乙方應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十一(8)條之規定,應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4)延付: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應承擔延付部分日萬分之二的違約金,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五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承擔年租金5%的違約金。甲方決定解除合同的有權按十一(8)條的約定處理。
A.乙方違反本合同三(1)條的約定超范圍經營
B.乙方違反本合同六(3)條的約定未按時補交保證金的
C.乙方違反本合同十(7)條的規定不遵守統一經營時間的
D.乙方違反本合同三(3)條規定,因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被顧客投訴,在一周內累計達3次以上
E.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拒絕改正違反法律法規、本商場景商業步行街管理規定、合同約定的行為。
F.如乙方因其行為給甲方造成惡劣影響,包括(但不限于)被新聞媒體負面報道、被政府部門或社會組織批評或處罰等
G.如乙方因違反本合同或非法經營或侵害他人利益被甲方給予3次以上書面警告
H.如乙方因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
I.如乙方毆打、漫罵、侮辱顧客,或在商場景步行街內打架斗毆、聚眾滋事以及其他損害商業步行街聲譽的和形象的行為
J.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十(2)條約定的
K.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由于個人原因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與賠償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上述各條款規定者,甲方可終止合同,解除乙方賣場經營權利,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7)合同期滿未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經甲方通知而終止合同,乙方于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3天內負責將商品撤離現場,如故意拖延不履行,視為拋棄其所存留于專柜(架)的貨物,任由甲方處理
(8)乙方于合同終止日應立即清償各項費用,如仍不足者,甲方可行使留置權,并依法追訴。
第十五條續約
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有優先續約權,乙方如欲續約,應于期滿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另訂合同。
第十六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履行期滿
(2)因任何一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約定可終止
(3)租賃期內,經雙方協商,提前終止合同履行
(4)其他合同終止情形
第十七條租賃賣場的交還
(1)在本合同期滿而雙方未予續簽或本合同提前終止時,乙方應于本合同終止日后三日內將承租賣場景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等以良好、整潔、清潔、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
(2)租賃賣場炕還前,乙方應將物品自行負擔費用搬出承租鋪位。否則,乙方應按照約定交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3)租賃賣場炕還時,乙方裝修等不可拆除的設施歸甲方所有,但甲方要求乙方恢復承租鋪位原狀的,乙方應予恢復,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保證金
第十八條其他事項
(1)聯絡與通知:
A.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訊聯絡方式為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通訊聯絡方式,如有一方變更,應在變更后的兩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變更方承擔責任
B.雙方之間任何關于本合同向對方的通知行為,均以書面形式進行方為有效。但對于全體承租人均有約束力的內容,甲方有權以公告、布告等形式進行通知
(2)爭議解決:
A.因本合同的履行及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提起公訴
B.本合同的管轄法院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凡本合同未列事項,雙方按本合同精神友好協商處理,必要時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效力等同
D.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由乙方支付保證金、首期租金之日起生效。如因乙方原因致本合同無效,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
E.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效力等同。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篇二】常用的商場租賃合同范本
出租人:______省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現就租賃______省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位于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商場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設備處理、租金、定金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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