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檢察院實習報告3000字五篇

更新于:2020-08-24 11:12:53

  出庭支持公訴,是指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席人民法院開庭審判的公訴刑事案件,進一步揭露犯罪、證實犯罪,協助法庭作出正確判決的一種刑事訴訟活動。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審判公訴案件,除罪行較輕,經人民法院同意的以外,人民檢察院都應當派員以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

  在開庭前的一段時間里,檢察院會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書,然后檢察人員就要做開庭前的準備了,比如辯論提綱和公訴詞等。每次開庭前檢察人員都會對起訴的證據進一步審查以熟悉案情,分析預測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可能提出的辯解,并事先擬好應對方案。由于沒有工作證,我并不能以公訴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訴,而只能坐在旁聽席旁聽。在這么多次旁聽的經歷中,由李檢察官承辦的信用卡詐騙案讓我印象最為深刻。法庭上,她的形象偉大,精神飽滿,舉止落落大方;庭審中訊問環環相扣,步步緊逼,切中要害;舉證條理清晰,層層遞進,富有邏輯;辯論重點突出,理由充分,精煉嚴謹,從法律、證據、情理三個方面一一證明起訴書所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公訴意見觀點鮮明,中肯透徹,有理有據。面對著鐵證如山的事實,被告人所作的辯解顯得那么蒼白無力,連在場旁聽的群眾也受到了深刻的法制教育,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與威嚴。經歷這件事后,我深深認識到自己的稚嫩,認識到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還只是冰山一角,認識到司法工作人員需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靈活性。如果日后要想有李檢察官這樣的才能,我還需要更多的磨礪與學習。還記的法官曾這樣問過被告人:“你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嗎?”“我不知道法”被告人的回答讓我有些震撼。或許在法治社會的今天,像被告人這樣認為不知法者無罪的人還為數不少吧。在法律面前,不知者真的無罪嗎?其實不然。一個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要看它是否對社會造成了危害,是否觸犯了刑法,以及是否應受刑罰處罰,而不論行為人知不知道法。所以,知法守法不僅是現代公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需要,還是我們不可推卸的義務。法律是公正的,單純以“無知而不為罪”為自己的違法行為開脫根本站不住腳,也是與我國法律相違背的。

  通過多次的旁聽,公訴人對被告人的訊問、審判長對被告人的詢問給我的感觸和啟發很深。公訴人,作為控方,其主要目的在于追究犯罪,保護和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所以其訊問方式偏向于引導,試圖使被告人做于己不利的供述,認罪伏法。這無可厚非。而審判長,作為中立的裁判者,可以看出他在積極發問的同時,仍努力保持著中立地位,詢問內容盡量不涉及需由被告人自己回答的案件細節。他追求真相,卻不作任何偏頗的引導。對比之中充分體現出了二者各自的角色特點,讓我受益匪淺。

  (四)文書寫作和案例分析

  很慶幸自己是來到公訴科,這里的工作人員都很熱情,也很有耐心地教給了我許多務實方面的知識,并且給我機會進行一些簡單法律文書的寫作。實習的這段期間,我體會很深的一點就是在工作中,不管何種情況幾乎都要動筆,無論是分析案件還是寫起訴書、審查報告或者公訴意見,都需要很強的文字功底,雖不一定要有文采卻必須具備很強的概括能力,文字表達要有精確度,法律術語要準確。因為許多文件都是需要領導批準的,必要時還要拿出來大家一起討論,所以概括得是否精煉、得當常常會影響到整個案件的發展。在實習過程中,檢察人員都會刻意挑一些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簡單刑事案件讓我們試著寫起訴書和審查意見等,但起初我完成得并不怎么出色,因而下定決心很認真很努力地向他們學習,之后慢慢的便掌握了一些技巧,慢慢的有所進步了。但我知道,這方面是我今后還需要繼續努力的,由于在平時的學習中沒有注重去培養文書寫作能力,而這又是從事法律工作所必不可少的本領,因此我要給自己定一個方向,有針對性地鍛煉這方面的能力。

  此外在實習期間,我還試著自己寫相關的案例分析,運用法律知識分析案例,這些其實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難,基本上就是法律條文的具體化與實際化。只要平時打好理論基礎,然后認真分析,將相關的法律條文對應上,再根據具體情況細化,用法律語言表達出來,重要的是讓沒學過法的人也能夠看懂,那就是一篇成功的案例分析了。起初還是有點難以下筆的,不過訓練多了慢慢就找到感覺了,所謂熟能生巧大概就是這個道理吧。我決心,以后要更多地接觸真實的案例,用法律的思維分析社會,不斷提高自己的實踐運用能力,同時我也希望自己在步入社會后能夠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從事相關的行業,為法治社會作出應有的努力。

  (五)協助公訴人員日常工作

  在這一點上,工作內容很雜,比如打印文稿、文字錄入、蓋章、填寫表格等等,時間上也充滿了不確定性,所以許多感受都只能針對單一事件,沒辦法做概括。但是我明白,正是因為這種工作的特點,要求我時時處在待命狀態,對工作不可有一絲一毫的懈怠,培養了我良好的應變能力和認真對待每個細節的工作態度。

  “在大學里學的不是知識,而是一種叫做自學的能力”,經過這次實習我才算真正體會到這句話的含義。由于實習期間經常要從事一些書記員的工作和內勤工作,而這些工作基本上都是按部就班,依葫蘆畫瓢,表面上看幾乎沒用到自己所學的專業知識。但只要細心觀察就會發現,這些瑣事背后實際上都暗藏著許多知識。比如說打印起訴書,就要聯想到起訴書的格式和內容是怎樣的?法律關于起訴書的份數是如何規定的?哪些案件可以由公民自訴而哪些又必須由檢察院提起公訴?相反的在什么情形下需要用到不起訴決定書?這些都是自己要思考的,而不是工作人員說要打印多少份起訴書照著打印出來就完了,很多事情都要靠自己自覺去了解和掌握。

  五、實習總結

  不得不感嘆時間過得真的太快,兩個多月的實習生活不經意間就在指縫中悄然流走了,但豐澤檢察院留給我的東西很多很多,酸甜苦辣,付出和回報,工作的苦與累,挫折感與成就感,理論與實踐的沖擊,這些都逐漸在我本來有點浮躁的心靈內沉淀,發酵成一種不能用紙筆形容的感動。

  通過這次實習,我不僅收獲了專業上的知識,還明白了許多為人處事的道理,感觸頗多:第一,理論知識必須通過實踐的檢驗和認可,才能更好的指導實踐工作。雖然實習單位的工作,我在課堂上都有所耳聞,但到實際中才發現,現實還是很復雜的,不是光憑一些框架式的理論就能解決。參加實踐對于理論知識的學習和深化,是很有幫助的。第二,在實習的日子里,我逐漸認識到扎實的專業基本功的重要性,認識到對知識不斷更新不斷靈活加以運用的重要性,認識到工作中具體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積累的必要,也認識到與人相處適應社會的必要。第三,邁向成熟最需要的是一顆沉靜、理性、包容的心。原來的自己單純地認為世界是純凈美好的,于是太容易被表象影響自己的判斷力、辨別力,但理想與現實的差距總是存在的,要學會給丑惡、苦難與不幸一個正確的理念和態度。第四,要做好一個法務人員,乃至一個公務員,不僅要有學識、能力,還要有一顆社會責任心,一顆良心。

  當然,我也看到了自己所表現出來的不足。比如,在專業知識方面,對法律條文的掌握還不夠全面和透徹,以致在處理具體問題時有時會不不知所措,旁聽過程中偶爾會也跟不上節奏。在與人溝通方面,我還沒有掌握足夠的技巧,有時候訊問犯罪嫌疑人會抓不住重點,無法讓其臣服于我的威嚴。

  總之,“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這次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是我走向社會的過渡階段,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有著很大幫助,在這次實習中所學到的知識和經驗是我人生中一筆不可多得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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